澳門特區政府計劃修改廣告法例,並建議定禁止所有類型博彩活動作廣告宣傳,包括禁止在廣告中展示博彩設備。
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周五(7月4日)表示,由於現在實行的廣告法律生效至今已超過30年,隨著各個行業的經濟活動的更迭變化以及資訊科技的革新發展,有需要對廣告法律作出修改。
在政府公佈的諮詢文本中,當中提出為預防博彩廣告對社會的影響及明確被禁止的博彩廣告內容,建議明確訂定禁止所有類型博彩活動作廣告宣傳。
文本亦列舉何謂「博活動廣告」:在廣告中展示博彩相關設備、工具或場景、博彩技術或賠率資訊等可使公眾注意或聯想博彩活動的信息;一些推廣或促使他人參與任何形式的博彩活動的信息,以及推廣以參與博彩活動作為前提以取得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然而,文本中沒有詳細列出具體情況,包括怎樣的信息才會令公眾聯想到博彩活動。
由於該法案現時處於諮詢階段,政府將於7月4日至8月2日期間就修改《廣告活動法》展開為期30天的公開諮詢。
澳門政府在過去已經就博彩類的廣告進行規管,包括在法律中禁止對博彩作廣告宣傳,並且規定承批公司僅可在娛樂場的博彩區宣傳與博彩相關的資訊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