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再次接獲舉報,指某間承批公司的餐飲部總廚涉嫌索賄,以協助他人入職、通過試用期或續約。
廉政公署指出,經調查發現,涉案的總廚在2023年至2024年期間,憑藉職務權力,多次利用招聘、員工試用期及續約評核的機會,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同鄉及下屬索取現金或禮品等利益,作為成功入職及續約的回報,違反職務上的義務。
廉政公署亦表示,涉案總共有四名,總廚則涉嫌觸犯《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中私營部門的受賄罪。
「近年一再揭發涉及行業不正之風的同類個案,社會應予正視。」廉署指出,該類案件涉及就業權益且影響澳門公平廉潔的商業環境,再度呼籲社會大眾廉潔守法,切勿貪圖利益以身試法。
「私營機構員工如遇上索賄等不法行為,不應就犯並立即挺身向廉署舉報。」
近年亦不時出現涉及承批公司的賄賂案件,澳門廉政公署在6月曾發報告指出,,2024年首次有幾間承批公司主動舉報下屬涉嫌觸犯私賄案件。
而涉及總廚行賄的事件並非首次發生,此前於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某間承批公司的一名餐飲部前總廚,則已被指控要求入職員工每月支付1,000至5,000澳門元的介紹費。涉案總金額高達24萬澳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