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日本博彩大亨岡田和生須向其前公司環球娛樂支付2130萬日元(19.3萬美元)的賠償金。
該判決還要求岡田須支付自2017年12月29日起每年5%的利息及所有訴訟費用。兩年前環球娛樂公司首次提起訴訟,稱在一項內部調查中發現岡田犯下三起詐騙行為。
環球娛樂當時表示,其向岡田索賠的原因是「由於岡田和生犯下的三次詐騙行為違反了身為公司董事的責任,令公司蒙受了損失。」
此三起詐騙行為包括:岡田於2015年安排環球娛樂子公司Tiger Resort Asia Limited(TRA)向第三方批出1.35億港元免息貸款供其個人使用;未經授權而指示TRA準備一份1600萬的票據;及為謀私利,將在購買韓國綜合度假村用地的商業實體從TRA子公司UE Korea改為自己的全資公司Okada Holdings Korea Co Ltd。隨後Okada Holdings以UE Korea的資金作為抵押借貸8000萬美元購置土地,然後向UE Korea收取173,562美元的管理諮詢費,該費用相當於貸款的利息。
TRA是Tiger Resort,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Inc的大股東,後者目前在菲律賓經營岡田馬尼拉——該綜合度假村至今仍以其創始人名字命名。
環球娛樂在透露東京地方法院判決的細節時表示,「該判決判定,欺詐行為是在岡田先生的命令下進行的,並且岡田先生違反了他作為一名優秀經理人的注意義務,以及作為公司董事的忠誠義務。」
2017年6月在其妻子岡田幸子和兒子岡田知裕的影響下,岡田和生於被環球娛樂股東投票免去其董事長職務並被逐出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