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中國有限公司日前已與貸方達成協議,將一項30億美元的信貸安排豁免延長至 2023年1月1日。
這些豁免最初與一項於2018年簽訂的信貸融資有關。彼時金沙中國的貸方通過該融資提供了一項20億美元的循環無抵押信貸融資,直至2023年7月31方可動用。該項信貸融資包含(其中包括)兩份財務契諾——要求公司在任何財政季度的最後一日的綜合槓桿比率不會超過4.00比1.00,及於任何財政季度的最後一日的綜合利息覆蓋比率大於2.50比1.00的規定。
金沙中國隨後於 2020 年 3 月與貸方達成協議,即澳門在受到新冠疫情衝擊期間,免除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期間的財務契約。
隨後雙方在9月達成了第二項協議,將豁免延長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並將規模再增加 10 億美元至 30 億美元。作為回報,如果公司在豁免期間的槓桿率或債務水平超過一定水平,則其發行股息的能力將受到限制。
在周三提交的文件中,金沙中國表示,現在已將豁免再延長 12 個月,直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股息限制期也相應的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