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娛樂博彩業中介人協會會長郭志忠接受《亞博匯》訪問,闡述澳門博彩中介行業所面對的不利因素,以及曾經一時無兩的貴賓廳行業的未來發展。
亞博匯:對博彩中介業而言,自從行業中舉足輕重的人士被捕開始過了數月,都算是多事之秋。其他中介人對這些事件有甚麼看法?他們會否擔心同類事件發生在他們身上?
郭志忠:我不想評論任何具體事件。根據案情,相關人士的部分業務在澳門以外的地區經營,他們在中國內地從事了一些非法活動。據我們得到的新聞資訊,這些非法活動與澳門中介人的業務關係不大。但由於案件的涉案人都是行業舉足輕重的人物,因此確實在業內引起一些震盪。
大家都知道,澳門的貴賓廳賭客大
多是來自中國內地,如果澳門中介人繼續這種商業模式,他們可能會觸犯內地法律。因此,澳門中介人在這些事件後的反應是重新評估他們的業務營運。
亞:現時在澳門拘留並等待審判的周焯華和陳榮煉,旗下的中介人企業在過去14年均獲澳門博監局發出牌照。這會否令你們對於甚麼是符合澳門法律產生混淆?
郭:我不評論其他人的想法。我的觀點是,我需再次強調這些案件與澳門以外的業務有關。這些案件的起因是由於他們在內地經營非法活動。我認為只要你是合法營運商,你不會覺得這事令人震驚。
亞:我們留意到中介行業近年正在萎縮,越來越少中介人獲博監局發出牌照,隨著太陽城事件發生,相關形勢更為嚴峻。你認為未來數年中介行業會進一步萎縮至甚麼程度?
郭:我不能預測確實數字,但我可以用一些數據來預測未來情況。在高峰時期,澳門有約200至300間中介人,但在近期的深度調整後,僅剩下46間中介人。在這46間中介人中,有些甚至未能與博企簽訂合作協議,所以有部分中介人處於非營運狀態。我認為實際營運的中介人數目不多,這就是目前市場調整後的狀況。
中介人目前面臨的問題不僅是最近過去中介人行業快速發展,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有人捲款潛逃。現在政府正審視修訂法律,令行業更為健康發展。我認為這不是壞事。
唯一的問題是新博彩法的細節,我們是否應該給中介人更多空間? 這一點我想我們可探討。
亞:根據法案,中介人只獲允許與一間博彩承批公司合作,但合作人可以與不止一個中介人合作。你對此有何看法?是否有更好的方案?
郭:我認為新博彩法對中介人和合作人的規定十分奇怪。現在政府承認中介人的地位,也承認為中介人帶來生意的合作人的地位。既然這個業務與博彩收入相關,為甚麼合作人可與多間中介人合作,而中介人只能與一間博彩承批公司合作?我不知道當中的用意是甚麼。我只是覺得這很奇怪,很多人也有一樣想法。難道不應該是相反才對嗎? 無論如何,這沒有對與錯。正如我所說,如果我們想繼續經營業務,就需要適應新的法律。
另外,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曾表示,新的博彩中介法將出台,該法將規範中介人和合作人的性質以及其他事宜。由於相關細節尚未公布,我無法在此作出評論。當法律出台時才再討論這個議題。
亞:博彩法修訂案亦提議澳門賭場不再有中介人貴賓廳,並終止收入分成的安排。中介人怎樣克服這些安排?
郭: 針對中介人過往多年的經營模式,我不會說這是對或錯。然而,中介人模式經過多年發展,澳門特區政府現在認為這模式導致了博彩業的不健康發展。我認為這沒有甚麼問題,因為營運商就是這樣,例如房地產中介人起初沒有受法律監管,後來房地產市場出現了一些投機行為和佣金不規範的問題,影響了澳門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特區政府出台《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對房地產中介人進行規範。現在,所有房地產中介人都需獲發牌照方可從事相關活動。
老實說,若中介人能以廳主形式經營,業務規模當然大得多,但現在中介人只可涉及轉碼,這不代表相關業務無利可圖,只是收入較以往低一些,,這並不代表業務沒有收入,但你需要適應從收入非常高的業務轉變至收入較少的業務。
亞:博企還需要中介人嗎?
郭:博彩中介業務並不是澳門獨有。即使在美國,也有中介人為賭場帶來賭客並賺取佣金作為回報。若新法仍允許相關業務存在,這意味相關業務仍然具有價值。
如果你是問未來博企是否還願意與中介人合作,答案就取決於未來的業務模式,以及中介人是否能為博企帶來好處和博彩稅。
亞:你是否認為中介人未來應將精力集中在澳門以外的地方?中介人是否應在以非中國賭客為主的地區經營?
郭:中國內地政府總是說,相關部門正檢視法律,並稱組織內地人來澳門賭博是違法的。我想強調的是,中介人未來不會召攬內地人來澳門賭博,避免以身試法。
然而,除了內地市場外,像香港等其他地區仍有賭客。若不是疫情關係,香港賭客仍會前往澳門,香港賭客在澳門博彩總收入中佔一定比重。現在我們需審視這塊餅有多大,這塊餅可以支持多少間中介人以及如何合法地分享這塊餅,這是中介人需要考慮及處理的問題。
就這方面而言,我認為中介人只會拓展香港和東南亞市場。雖然我說要拓展香港和東南亞市場,但不代表我可以輕易地在相關市場發掘客源,這取決於我是否有這能力。但這是大方向,我不會去內地召攬賭客。
亞:就新博彩法的建議,你認為哪些內容需進一步澄清,或希望哪些條文廢止?
郭:我認為有一點是很重要的,我需要理解清晰才能配合,這一點就是連帶責任。根據新的博彩法案,博彩承批公司、中介人和合作人都需負起連帶責任,這意味著當出現問題時,這三方將共同承擔責任。最近的永利案就是一個例子(永利澳門和中介人多金被判定須共同向一位貴賓廳賭客償還拖欠的600萬港元款項)。
如果是這樣的話,若涉及巨大金額,我們也不能怪博企不想和中介人合作,因為這對博企來說是一個大問題。這是導火線,讓中介人一間接一間地關閉。我們應靜下心來,再想想未來中介人是否應存在。如果我們認為中介人應存在,那麼我們要想想如何令中介人健康地運作。
最近,很多人問我關於中介人的未來,我的回答是我在觀察中。首先是新博彩法還未生效,其次是我們必須回到起跑線上重新開始,但現時仍未是時候。
我們需理性一點,長遠而言修訂法律是一件好事,我只是希望新法可給予中介人一些空間,例如取消中介人只能與一間承批公司合作的規定。若中介人有足夠多的客戶可與多家承批公司共享,為甚麼我們要限制相關發展?若有些活動是違法的,可以立法強行禁止,但若有些是合法活動,應給予生存空間,因為這些活動不會危害社會。而且博彩收入影響著博彩稅收和政府庫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