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指出,關於太陽城集團的案件,澳門檢察院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澳門中級法院在今年10月公佈了前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的上訴案件,並裁決周焯華維持18年的監禁,撤銷巨額詐騙罪的指控,改判為加重清洗黑錢罪。周焯華與部份被告,不再需要賠償給澳門五間博彩承批公司,但需要賠償澳門政府超過250億澳門元。
據有消息指出,澳門檢察院近日向終審法院提交了上訴文件。檢察院認為周焯華與部份被告不應被撤銷巨額詐騙罪的指控,應該維持初級法院關於巨額詐騙罪的判決。
並且,檢察院認為應判決周焯華更高的刑罰。
而賠償方面,周焯華與部份被告亦應該保留初級法院判決的賠償,則因為巨額詐騙罪而產生的賠償,即應該向澳門博彩承批公司作出賠償。
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於2021年11月被司法警察拘捕後,就隨即移送路環監獄羈押。他最初被控告巨額詐騙罪、黑社會罪、不法博彩等罪名。
澳門初級法院就該案件展開超過半年的審訊,在2023年1月18日判處周焯華監禁18年,並需要向五間博彩承批公司作出賠償(美高梅3億港元;賠償永利7.7億;賠償威尼斯人2.9億港元;賠償銀河5.5億港元;賠償澳娛綜合1.7億港元。)。
及後澳門檢察院與周焯華均不服判決,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級法院於年10月公佈了上訴決定。周焯華維持18年監禁,撤銷巨額詐騙罪的指控,改判為加重清洗黑錢罪。賠償方面,應巨額詐騙罪撤銷,不再需要賠償給承批公司,但要賠償政府超過250億澳門元。
根據澳門的司法制度,澳門設三級法院,第一審法院(包括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為最終處理上訴案件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