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當局稱,國內實體賭場中實際發生洗錢風險的威脅描述為「中等偏高」,但他們認為,由於賭博的特性,賭場相對於其他行業對犯罪分子的吸引力較低。
新加坡內政部、財政部及金融管理局上週聯合發佈了一份報告,當中概述了新加坡國家洗錢風險的評估,報告同時稱,網絡賭博的洗錢風險更值得關注。
在評估新加坡實體賭場(濱海灣金沙和聖淘沙名勝世界)的風險時,報告指,賭場本質上存在固有的洗錢風險,顧客可能會將犯罪所得帶入賭場並使用這些資金以達到分層和掩蓋犯罪所得來源的目的。這一威脅因該行業的現金密集性及其存儲和移動資金的能力(包括跨境)而加劇。
然而,報告同時寫道:「我們尚未遇到任何實例顯示新加坡的賭場直接參與洗錢活動,僅觀察到少數案例中犯罪所得被轉換為賭場籌碼用於自行洗錢。」
報告稱,大多數賭場提交可疑交易報告與潛在的洗錢罪行並不直接相關,而是涉及根據《賭場管制法令》對賭場顧客的不利新聞作出的回應。
報告還概述了為什麼通過賭場進行洗錢對犯罪分子來說不一定是具有吸引力的選項,他們更有可能將犯罪所得用於賭博而不是洗錢目的。
「雖然賭場存在洗錢風險,但賭博的特性帶來了一種可能性,即犯罪分子的大部分犯罪所得可能會因為賭博結果的隨機性和不可預測性而損失」報告寫道,「這減少了賭場被濫用為洗錢渠道的吸引力。在國際上,也有跡象表明,相較於其他行業,賭場對犯罪分子的吸引力較低,當犯罪所得進入賭場時,主要涉及犯罪分子用犯罪所得進行消費娛樂,而不是用來洗白犯罪資金。」
相比之下,網絡賭博具有「更高的利潤性和更高的跨境性質」,報告指出,近期引人注目的30億美元洗錢案件中,約有十幾人在新加坡因涉及菲律賓運營的非法網絡賭博網站而被捕。
「儘管對網絡賭博有嚴格的法律和規定,並採取多方齊下的執法行動,但由於設立或關閉非法網絡賭博網站很容易,犯罪團伙仍能夠進行非法網絡賭博活動」,報告指出,「些非法網站可在新加坡之外營運,令執法機構在打擊非法賭博時面臨挑戰。」
「犯罪團伙還能夠使用加密貨幣和非法支付平台等替代支付方式,這使得可疑交易的檢測或資金追踪變得困難。」
根據報告,海外欺詐尤其是網絡欺詐,構成了新加坡主要的洗錢風險。報告還指出,銀行業是另一個令人關注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