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澳門立法會小組會討論的新導遊法規,當中建議針對非法導遊的罰則提高兩萬澳門元,並規定如果持牌導遊在工作時沒有配戴工作證可被罰款一萬至兩萬澳門元。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是澳門新的導遊及旅行社規定法律制度,在今年4月12日通過了立法會首次表決,現時進入第二常設委員會的細則性討論階段。
該法例新增了多項持牌導遊需要遵守的守則,以及調升了非法導遊的罰則。該法案規定,只有持有由遊遊局發出的導遊證者,才能在澳門提供導遊服務,而且導遊僅可經由遊行社指派提供導遊服務。
如果沒有持有導遊證者在澳門提供導遊服務,按該法例規定,可被罰款三萬至五萬澳門元。較舊法例的兩萬至三萬澳門元罰則大幅上升。
此外,法案也要求持牌導遊在工作期間,需要配戴工作證,並須將證件放在易於識別的地方。如果沒有配戴,導遊可被罰款一萬至二萬澳門元,較舊法例1,000至5,000澳門元也大幅提高。
在周二(10月29日)的小組會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提到,有議員擔心有關導遊沒有配戴工作證的罰則過於嚴格。陳澤武引述政府回應指出,導遊是前線的旅遊行業工作者,工作內容對澳門旅遊形象有很大影響,故需要有一定規範。
澳門自重新開放後,旅行團入境數量不斷增加,今年首三季旅行團入境旅客有149.7萬人次,按年上升100%。
但同時間,隨着旅遊人士增加,坊間也出現不少非法導遊或不守規則的導遊。在上周,有旅行團更向內地旅客訛稱進入澳門威尼斯人需要收取200元門票。
而澳門旅遊業議會主席胡景光上周接受《亞博匯》訪問時亦指,近期發現有不合規的旅行團進入澳門,有些是內地人士帶團遊進入澳門,並且沒有澳門的地接社及澳門導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