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he Bangkok Post》報道,泰國國務委員會(Council of State)被要求在50日內完成對該國娛樂綜合體法案的審查,然後提交至眾議院進行進一步審議。
該報導指出,委員會的秘書長Pakorn Nilprapunt透露,政府正緊急處理該法案的通過。
Nilprapunt還駁斥了將賭場問題合法化交由公眾公投的建議,其稱委員會並未擁有推動公投的權力,並指出對時間表不必要的拖延都會對經濟造成過高成本。
發展帶賭場的娛樂綜合體被視為推動泰國旅遊業增長的關鍵支柱。
據《亞博匯》早前報道,泰國內閣已經批准了娛樂綜合體法案,並將其送交國會進一步審議。該法案必須經過眾議院和上議院的審議,才可成為法律。
該法案概述了發展大型娛樂場所的計劃,這些場所將由私人公司運營,並要求最低的實繳資本額至少為100億泰銖(約合2.85億美元)。
法案中建議,合法化的綜合度假區(IR)中的賭場區域應不超過項目總面積的5%,其餘區域將用於配套的酒店和娛樂設施。法案還要求這些項目應為政府與私人運營商的共同投資,並可能採用類似澳門的特許經營模式。
雖然具體的IR數量和位置尚未確定,但最新報導指出,可能會發放五張牌照,其中兩張位於曼谷。
包括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雲頂新加坡、銀河娛樂集團、新濠博亞娛樂集團及美高梅國際酒店集團在內的全球IR運營商都已表達對泰國的興趣。美高梅曾於去年透露,若其參與泰國IR牌照的競標,將通過其澳門子公司美高梅中國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