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草案規定,泰國國籍人士需至少擁有5,000萬泰銖(約合150萬美元)的定期存款,並且存款時間至少為六個月,才能進入該國的合法賭場,這實際上將阻止絕大多數本地人進入。
根據《The Bangkok Post》報導,泰國娛樂綜合體法案的更新規定已於週一由泰國國家委員會辦公室(泰國)發佈,此舉可能會對吸引國際投資者的希望造成重大打擊。
該法案仍保留了本地居民需支付5,000泰銖(約合150美元)的入場費,為該國人進入賭場設立了更多障礙,而泰國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約為7,300美元。這些限制似乎對合法化賭場有助於解決泰國眾多地下賭場問題這一說法毫無幫助。
然而,草案中確實規定,賭場的最大營業面積可設置為整體度假村面積的10%。
《The Bangkok Post》週一透露,第二輪公眾聽證會已經開始,並將持續到3月1日。修訂後的法案將需要內閣進一步批准,然後才會送交國會審議。
如本刊早前報導,許多全球綜合度假村(IR)運營商已表達對泰國市場的興趣,其中包括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雲頂新加坡、銀河娛樂集團、新濠國際酒店集團、永利渡假村和美高梅國際酒店集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