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門廉政公署報告,2024年首次有幾間承批公司主動舉報下屬涉嫌觸犯私賄案件。廉政公署表示,這是標誌著私營機構反貪的良好開端。
根據報告,去年有兩宗涉及承批公司的私營機構賄賂案件。第一宗是發生在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某間承批公司的一名餐飲部前總廚,被指控要求入職員工每月支付1,000至5,000澳門元的介紹費。涉案總金額高達24萬澳門元
被公司發現後,該間承批公司親自到廉政公署舉報,要求追究該前總廚的違法行為。案件已於2024年5月移送檢察院處理。
第二單是發生於2023年2月,涉及一名某承批公司的前管事員及其女朋友。該管事員利用職務權力,讓他的女朋友物色多名求職人事,並向每位求職者收取15,000至25,000元人民幣的介紹費,讓求職人士入職公司管事部門。
該承批公司發現事件後,亦親自到廉政公署舉報,並要求追究兩人的違法行為。案件已於2024年7月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政公署指出,這一系列案件的發展表明,私營機構反貪工作的進展正逐步顯現,社會對於賄賂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在不斷加強,無疑是私營機構反貪的一個良好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