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繼全球反洗錢監管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之後,宣布將菲律賓從高風險司法管轄區名單中剔除。
FATF早前於今年2月宣布,因菲律賓在解決其先前評鑑中發現的反洗錢(AML)、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TF)及防止擴散融資(CPF)等方面的戰略性缺陷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已將菲律賓移出「灰名單」。
週二,歐盟委員會公佈,菲律賓與巴貝多、直布羅陀、牙買加、塞內加爾、土耳其、烏干達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一同被移出其反洗錢/反恐融資(AML/CTF)高風險司法管轄區名單。
歐盟委員會解釋,這一調整是考虑到FATF的工作成果,特別是其「加強監控名單」中的名單變化。
「作為FATF創始成員,委員會密切參與監控被列名司法管轄區的整改進展,協助其全面落實與FATF協議的行動計劃。」聲明稱,「與FATF保持一致,對於堅持歐盟推動及落實全球標準的承諾至關重要。」
歐盟委員會還補充道:「這些國家已加強自身反洗錢/反恐融資制度效能,並針對FATF所指出的戰略性缺陷,完成行動計劃中的技術整改。」
同時被新增至歐盟委員會高風險名單的包括:阿爾及利亞、安哥拉、象牙海岸、肯尼亞、老撾、黎巴嫩、摩納哥、納米比亞、尼泊爾及委內瑞拉。
針對老撾需要重點整改的內容包括「加強對賭場、銀行及經濟特區內申報主體的風險導向監管,包括資格審查」;而尼泊爾則需「完善對商業銀行、高風險合作社、賭場、貴金屬及寶石經銷商及房地產行業的風險導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