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於9月15日實施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邊境管控人員有權在必要時,劝阻出境公民前往高風險國家和地區。
中國最新公布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共19條,涵蓋出入境管理、進出國人員的法律權益等主題。
規定指出,移民機關在接受及核准中國公民出境及入境文件時,應提醒他們在準備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時,了解中國的情況。 其中包括:「準備前往風險最高或嚴重人身安全事件發生率高的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必要時應勸阻其前往。」
此外,新規定明確規定公民在境外實施危害國家安全或重大違法犯罪活動的,回國後可被限制出境六個月至三年。
而規定加強對出入境中介服務的備案與監管。中國曾在2018 年取消出入境中介審批許可後,相關機構激增。但今次的新規重新劃定紅線,祭出嚴格的備案制度與經營規範:
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設立、具備相應資金與場所,且負責人不得有故意犯罪前科。嚴禁發布虛假或誇大廣告、協助偽造材料、違規辦理簽證或護照。 嚴禁協助跨境違法犯罪或提供虛假資料; 境外企业、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