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兩部分。在第一部分,《亞博匯》回顧了澳門博彩中介業的歷史,包括博彩中介人是如何與博彩營運商進行合作,以及在過去20年間對於中介人運營的監管是如何具體進行。
2013年,澳門貴賓博彩業的博彩總收入為2385.4億澳門元(298.6億美元),這是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自2005年以來錄得最高的年度數據,連續第九年創下記錄,並佔當年澳門全年博彩總收入3618.7億澳門元(453億美元)的65.9%,僅略低於兩年之前貴賓博彩收入所佔的72.9%。這兩項記錄都不太可能在短期內被打破。
自2014年之後,貴賓博彩業的佔比逐漸下降,在2015年首次降至60%以下,而2018年則為54.7%,去年更是降至歷史低點46.1%。2014年起在內地開始的反貪腐運動令前往澳門的豪賭客大幅下降,博彩中介公司不僅收入下降,而且還經歷了漫長的整合期——從2013年的235個持牌中介人(公司),減至三年後的141間;及至2020年,僅剩下95間。
與此同時,娛樂場營運商也逐漸將其重點從一度財富無限的貴賓博彩業,轉移至利潤率更高的中場及高端中場,後兩項的發展皆得益於訪澳人數的不斷增長(2019年達到創紀錄的3940萬人次)。
現在,所有人都將目光投向2021年,並滿懷希望這場席捲全球博彩業的新冠疫情將結束,任何有關博彩中介行業行將走到盡頭的說法都是大錯特錯。
綜合度假村諮詢公司Murray International Group的主席Niall Murray表示:「博彩行業目前正遭受重創,貴賓博彩業亦是如此。但可以肯定的是,貴賓博彩業將令我們重回正軌。」
經常被妖魔化和誤解的澳門博彩中介人行業,有著悠久而不那麼光彩的歷史,這引發了美國內華達州、新加坡及近期澳洲監管機構的警告。儘管某些司法管轄區迴避博彩中介人行業,但澳門經歷了波折的開端後,已接受並擁抱博彩中介人——利用過去的經驗加強監管,同時將自身打造成全球經濟重鎮。
數字是不會說謊。即使考慮到近年所面臨的挑戰,澳門的貴賓博彩行業在2019年貢獻的博彩總收入為1352.3億澳門元(169.3億美元),是拉斯維加斯或新加坡博彩收入的兩倍多,也是菲律賓的四倍。
2004年澳門綜合度假村時代的誕生,不僅沒有令博彩中介人減少,反而引發了這個行業持續的演變。
低調的開始
在2020年5月的《亞博匯》中,澳門前博彩監管機構成員及政府顧問David Green針對批評澳門中介人牌照制度的人士稱,「他們對於甚麼是合規經營手法監管的『三幅被』 基本上沒有考慮過歷史、實際情況或相關的公眾利益。」
即是說,若想全面理解澳門現代博彩中介人系統的運作方式和原因,首先需要對導致出現這一現象的歷史有所了解。
向香港或內地玩家推銷澳門博彩業的概念,至少可以追溯至兩個世紀之前,甚至更早。正如學者何雄威在2018年的一篇詳細研究博彩中介人的演變及監管的論文中所概述,這種與今天的博彩中介人操作方式大致相似的做法,最早是在1930年代萌芽,彼時澳門當局授權泰興公司壟斷經營本地流行的博彩遊戲「番攤」。為了吸引賭客到賭場來,泰興公司僱傭了賭客招攬人即所謂的「 掮客」(字面意思為「介紹客戶」),組織周邊地區的團體到訪澳門。
1962年,何鴻燊的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澳娛」),拿下澳門的幸運博彩專營權,掮客隨即搖身一變成為何氏帝國的一個重要業務收入來源。
及至1970年,隨著澳娛的標誌性物業葡京酒店的開業,博彩中介人業務朝著今日的業態邁出了巨大的一步。當時被公認為最為奢華的葡京酒店成為了澳娛的搖錢樹,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香港客人使用澳娛旗下的輪渡服務跨海而來,穿越兩地之間66公里的水域。這一現象同時引起了當地三合會的注意,他們通過大量購入船票再以高價轉手賣給客人,擾亂了旅遊市場。這很快造成這一局面:若不接受這些票販子的服務,則任何人都無法進出澳門。
為了解決這日益嚴重的問題,何鴻燊提出一項新措施,如果這些票販子停止購買船票,他即允許他們可以把玩家帶進他的賭場。這項措施允許這些後來被稱為「疊碼仔」的人,可以向玩家出售非現金籌碼(「泥碼」),一旦玩家在澳娛的賭枱上下注這些籌碼,他們即可抽取0.7%佣金。類似的轉碼模式迄今仍是澳門賭場招攬貴賓賭客的主要方式。
葡京娛樂場同時首次推出了專為博彩中介人使用的貴賓廳。1974年,彼時澳門總督李安道(Garcia Leandro)在就職後對澳門的博彩稅法進行了修訂,相較先前僅按年收取博彩專營費用,他開始實行對博彩收入徵收新稅,因而何鴻燊不得不招募更多的疊碼仔來增加收入。但僅僅是同時使用眾多疊碼仔,這本身已經產生了許多問題。解決的方法就是為一些更有權勢、更值得信賴的疊碼仔提供獨立專屬的貴賓廳,後者將負責一個更大的疊碼仔團隊,並在其監管下運作。1986年,鑽石貴賓廳在葡京娛樂場開業,它的成功為如今的澳門賭場及亞太地區內數百間由博彩中介人運營的貴賓廳,奠定了基礎。
信貸危機
就在澳娛的賭場開放貴賓廳的早期,高利貸行為變得非常猖獗。在2004年澳門當局出台第一部博彩信貸法之前,澳娛作為唯一的賭場特許運營商,為賭博目的提供信貸是不合法的,因而直接與玩家達成此類交易的任務就落在疊碼仔身上。

但是問題很快就出現了。隨著向玩家發放更多貸款,如何在內地催收債款成為一個日益突出的問題,因為相關行為在內地無法執行。
正如Green所解釋的:「博彩中介人本身不願意大量放貸,因為他們在收款方面存在問題,而上游的賭場運營商也不太樂意為他們提供資金,因而在我看來,這些人最初開拓的市場是一個機會市場,人們會越過邊界,邀約一些傢伙並對他們說『我們來做個交易』,然後把籌碼賣給他們獲取現金。」
「如果他認識這些人,他可能會說,『做個標記,這樣我會從你的現金籌碼中取出一些錢,然後把你最初贏的錢換成泥碼,之後我可以從我的中介人首領獲取佣金』,以此類推。」
「這幾乎是像個傳銷結構,整個事件最後都落到各級代理商身上。」
而有如此多代理商競爭的業務,於澳門本身而言就是一個更大的問題,尤其是這種交易不可避免地加劇了兩個主要三合會之間的競爭——由崩牙駒領導的14K和由賴東生領導的水房。緊張的局勢日漸升級,及至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競爭已經演變成全面的地盤爭奪戰。
Murray解釋道:「到了這個時候,約有1萬名持槍人士在城裡遊蕩,他們為了爭奪賭客而公開火拼,麻煩就是從那裡開始的。」
「最終,還是何鴻燊本人阻止了各交戰派系。他對他們說:『 聽著,放下槍械,停止鬥爭,我們為你們準備了在酒店做生意的機會。由你們自行決定是否放棄這個機會。你們把玩家帶進來,我們來處理牌照的問題。我們會提供荷官,提供公平的博彩,你們想請多少貴賓玩家進來都可以。』」
然而,當回歸後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在2001年宣佈,計劃結束澳娛的博彩壟斷地位,並通過一項國際招標提供多達三個賭牌時,明顯地,博彩中介業務亟待某種形式的適當監管。
法律與秩序
被官方稱為推介幸運博彩者的博彩中介人,首次被正式納入法律是澳門博彩法第16/2001號。該法規對這些推介者設具體經營要求,包括稅務義務和中介人公司正式代表的特定義務。
該法規定,「在娛樂場推介幸運博彩者」是指「其工作係給予博彩者各種便利,尤其是有關交通運輸、住宿、餐飲及消遣等,而收取由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承批公司」)支付之佣金或其他報酬。」
由於預見來年博彩牌照承批公司在其物業內不可避免的設置貴賓廳,第16/2001號法律規定,從事博彩中介人之活動須領取准照且須受政府之監察,他們必須向其提供服務之每一承批公司作登記,每一承批公司必須每年將預計在下一年內為其服務之博彩中介人之附有身份資料之名單,送交博彩監察暨協調局以便由政府核准。此外,最重要的是,博彩中介人及擁有有關公司5%或5%以上公司資本之持有人,以及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均應具備獲承認之適當資格。
為承批公司而言,他們的主要責任是監管博彩中介人的活動,以確保其遵守法律法規。
承批公司還必須透過確定性就源扣繳之方式,收繳支付予博彩中介人之佣金或其他報酬有關之稅項,而有關數額是按照源自博彩者之毛收入計得。其中支付予博彩中介人之佣金或其他報酬之稅率定為5% (其後一度改為3%,但自2007年後恢復至5%)。
而次年發佈的第6/2002號行政法規《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則進一步對博彩中介人的法律規定做出進一步詳細說明,包括發出博彩中介人准照的程序、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的連帶責任,在最壞的情況下可能會被註銷准照。其中一項關鍵條款是:博彩中介人的准照須每年重新審核,申請成為博彩中介人之人士須為適當資格審查程序提供10萬元現金擔保,公司負責人必須至少持有公司10%的股份。
該法亦規定中介人企業須由「自然人」持股,這條款令獲發牌的中介人企業無法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其非博彩業務則是另一回事)。
然而,真正改變博彩中介人遊戲規則的,是2004年實施的《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博彩信貸法),該法首次對博彩經營承批公司和博彩中介人如何向玩家提供信貸業務作出規定。
尤為重要的是,該法清楚地表明,通過這種合法信貸而產生的賭債在澳門是完全可以被強制執行的——這項規定最終鞏固了博彩營運商和博彩中介人之間的長期合作關係,並使得後者得以完全離開街頭,走進現今綜合度假村的豪華貴賓廳。
然而,這項條款並未解決來自澳門之外——當然不是內地——的玩家的賭債追償問題。但自澳門永利於2013年在一場頗具里程碑意義的官司中勝訴以來,這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在上述案件中,香港高等法院對一位香港市民執行了一筆1400萬港元(180萬美元)的賭債追償。
Green認為,博彩信貸法的實施對澳門博彩業具有革命性意義。他解釋道:「信貸法確實允許賭場為博彩中介人的信貸提供定金。」
「須注意的是,即使他們要求博彩中介人向他們存入數量可觀的現金來支撐自己的風險,但這還是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然後這些中介人就可以自己利用他們在賭場擁有的信貸及定金,去招攬那些具更高價值的賭客。」
「這也意味著你的轉碼者轉入室內。他們走出街道的陰影,進入賭場,成為在字面意義上於賭枱和貴賓廳之間轉碼的人。他們只需要拿走獲勝的籌碼,放回泥碼,直至這個人履行了他的義務觸動了定金。」
Green指出,澳門對博彩中介人的監督,較美國或澳洲這些更為嚴格的博彩司法管轄區所預期的要「寬鬆」一些,但既成事實的是中介人已經從街道登堂進入綜合度假村,令博彩營運商們更需關注正在發生的事情。
他解釋稱:「一旦(中介人)與這些運營商簽訂了合同,營運商們就必須對中介人的運營進行重要監管。」
「標準的博彩中介協議要求他們提供有關『反洗錢』要求的所有文件。他們必須遵守營運商的指示,尤其是遵守其內部要求,所以其實是有了一個法律之外的、非正式的監管。但顯然地,確保中介人合法經營符合賭場營運商的利益。曾經發生過很多中介人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營運商終止合同的情況。」
澳門博彩營運商沒有投入更多的資源來擴大自己的貴賓業務直銷計劃,而使用博彩中介的代價就是會產生壞賬,並且在計算博彩稅時,壞賬不能用博彩總收入抵消。
不過,2018年發生一宗案件提醒了他們需對其中介合作夥伴進行密切監督。彼時澳門中級法院判定永利澳門對一筆600萬港元(77.4萬美元)的存款之債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案件發生在2015年,該筆款項是博彩中介人多金公司的一名僱員所竊的巨款之一部分,據估計涉案金額約為7億港元(9000萬美元)。四名事主因而對永利及多金提起訴訟。
儘管只有其中一名原告獲得支持,但中級法院的判決明確表明,博彩特許承批公司應與在其賭場內從事活動的任何博彩中介人,就給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據澳門律師事務所MdME所提供的摘要,「該法院判決明確了……立法者的意圖是賦予博彩營運商更多的責任,其須控制博彩中介人、相關負責人及合作人在其娛樂場範圍內的活動。」
「因此得出的結論是,要求他們監督這些活動,並與博彩中介人、公司管理層及合作者共同承擔因後者行為所引起的責任,是合理且符合邏輯的。如果博彩營運商因上不履行其監督職責,允許或容忍博彩中介人在其賭場中開展此類活動,則不應排除此種活動在造成損害時所產生的連帶責任。」
正式基於對此種連帶責任的考慮,可體現於2006年公佈、2019年收緊的澳門反洗錢法,該法同時適用於博彩營運商及博彩中介人。《反洗錢法》規定了對客戶的盡職審查義務、加強監管有政治傾向人士的活動、查明及舉報可疑交易義務、在未提供強制性資料時拒絕進行交易的義務,以及各種記錄保存義務。
2009年9月又通過另一部與中介人相關的法律,該法特別保護了營運商的利益,規定了支付給博彩中介人的佣金上限不得高於投注總額的1.25%。
該第27/2009號行政法規是回應此前 Melco PBL Entertainment (Macau) Limited公司(新濠博亞娛樂與澳洲皇冠的合資企業)宣佈,與澳門博彩中介人Ama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間簽署博彩推廣協議,Ama同意為澳門皇冠提供獨家貴賓博彩業務,並收取1.35%的佣金。此前有傳言稱,由於該行業競爭激烈,營運商支付的佣金高達1.50%。如果運營商想要吸引任何貴賓博彩業務進入其物業,就不得不降低利潤率。
如今,向博彩中介人支付1.25%佣金已成為慣例。
在深入研究博彩中介人的第二部分(將於10月《亞博匯》內刊登),我們將解釋博彩中介人與營運商之間的標準博彩推廣協議是如何運作的。我們還將關注澳門的「三大」博彩中介人,包括其貴賓會的詳細情況,以及在貴賓博彩行業面臨日益加劇的整合時期,這些大型博彩中介公司中有多少已經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