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美國針對去年10月一項最高法院判決的上訴被紐約法院駁回,該判決裁定該公司在接管巴哈馬綜合度假村Baha Mar時犯下「多項詐騙行為」,需向原業主支付16億美元。
本刊獲悉,紐約州第一司法部上訴法院週二支持最高法院對Sarkis Izmirlian所屬BML Properties Ltd 的判決,認定CCA的多重詐欺及違約行為須對BML全額損失其投資負全責。
Baha Mar 自2017年起由香港珠寶巨擘周大福企業經營,該企業亦持有澳洲星億娛樂和越南 會安南岸的股份。周大福主席鄭家純亦透過持有們澳娛(STDM)10%股權,與澳門博企澳博控股關聯。
該16億美元的賠償金包括 BML Properties 的8.45億美元投資額以及自2014年5月起的利息。BML表示,經本次裁決後,判賠金額現已超過17億美元。
Izmirlian 表示:「我們對上訴法院支持Borrok法官的判決深表感謝,這再次確認了CCA的多項詐騙與違約行為導致Baha Mar專案未能如期開幕,進而使我們全額損失投資。」
「我們將繼續積極主張對CCA、其母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及其相關企業,以及所有參與欺詐行為的人行使我們的權利,並期待向其追償債務。我們希望他們能理性面對,儘快和解,以減少因其行為所造成的營運干擾。」
對於判決,被告發言人指出:「我們對上訴法院的裁決深感失望,該裁決在多個方面違背了紐約州法律,且忽視了巴哈馬公司在巴哈·瑪計畫中管理不善的確鑿證據。這些證據清楚地表明,巴哈馬公司的管理失誤直接導致中建美國巴哈馬有限公司、中建股份巴哈馬有限公司、巴哈馬政府、承包商以及工人遭受損失。這項裁決不是此事的最終定論,我們將繼續向紐約州最高上訴法院提起進一步上訴。」
該案件源於 Izmirlian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為了推動早在20年前即規劃的 Baha Mar 專案,而向中國尋求融資。他最終透過中國進出口銀行籌得24.5億美元資金,但該筆貸款也要求 CCA 必須擔任總承包商,並擁有輸入最多8,000名中國工人的權利,這一安排亦為中國國內經濟帶來顯著提振。此外,除進出口銀行的貸款外,CCA亦投資了1.5億美元,BML則投入了8.45億美元。
該度假村原定於2014年12月開幕,但因未如期完成建設,並在2015年間多次延宕後,BML 最終於2015年6月申請破產,並指責CCA故意施工品質不良。當時Baha Mar據稱已完工達97%。
雖然Izmirlian希望保留控制權並更換承包商,但巴哈馬政府將此案視為國家重點項目,最終將其交由清算人處理。工程停工超過一年,直到政府宣布與CCA達成協議重啟建設並尋求買家。
最終由與北京關係密切的周大福集團接手Baha Mar,雖然未公開收購金額,但當時業界盛傳其收購價格遠低於市場價。
行業咨詢公司The Innovation Group前副總裁Michael Zhu向本刊表示,周大福接手Baha Mar 是「對周大福與中國政府而言雙贏的局面……地理與業務多元化正是他們戰略的一部分。」
本次法院對CCA的判決指出,承包商在項目崩潰中「毫無疑問地欺詐行為」,目的是為了中飽私囊並確保中國利益方能奪取控制權。
BML指出,根據上訴法院的判詞,現有證據顯示 CCA Construction 完全掌控了 CCA Bahamas 和 CSCEC Bahamas,並藉此破壞投資協議、欺詐原告,導致 Baha Mar 倒閉,對原告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