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MoF)正考慮放寬對外國娛樂場投資者的最低資本要求,以促進對該國經濟特區(SEZ)的投資。
據當地媒體《越南快訊》(VN Express)報導,越南財政部已向總理提交提案,內容包括允許在經濟特區內其他項目的投資,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將被納入最低投資金額的計算當中,以方便投資者投資。
目前規定要求對綜合度假村的最低投資額為20億美元,其中包括10億美元的前期發展經費,符合條件後才獲頒發項目註冊證書。然而,目前仍沒有任何外部發展如道路工程被獲經費支持發展。
據稱該提案主要針對屬於越南三大經濟特區之一的雲頓(Van Don),目前越南地產巨頭太陽集團(Sun Group)正在當地發展一項綜合度假村項目,並被認為是三個經濟特區中較缺乏關鍵基礎設施的城市。另外兩個經濟特區分別是位於越南南部的富國島(Phu Quoc)和位於中部沿海地區的北雲峰(North Van Phong)。
然而,財政部的提案是否會被落實仍有待觀察。越南國防部是眾多表示反對的部門之一,其反對理由為新提案對那些已經投資的企業來說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