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MOF)日前發布了一份報告,建議對第03/2017號法令中有關該國賭場經營的某些部分修改內容。
是次修正旨在在博彩行業遭受重大衝擊的當下,減輕運營商和投資者的負擔。其中包括取消了賭場和綜合度假村投資者必須為一個項目支付至少總投資資本50%方能獲得運營牌照的要求。
越財政部表示,這種要求對於在缺乏基礎設施的地區所開發的項目而言不可行,因為在這些地區,投資者可能還需要為改善基礎建設而投入更多的資金。
越南當地媒體媒體VietnamNet還報導稱,財政部將同時放寬廣告限制。目前,賭場營運商僅僅被允許在賭場入口處做廣告。但是未來將擴大到賭場投資項目範圍內所在區域做廣告,以便有更多的機會向國際遊客介紹這些項目。
最低的20億美元投資金額的要求仍將保留。
相關放寬的規定支持了該報告中所披露的一些信息。根據報告內容,作為為期三年試點計劃中的第一家獲准向本地人開放的試點賭場,富國旗下的Corona Resort&Casino在2019年經營虧損2.529萬億越南盾(1.088億美元)。Corona賭場於2019年開業,全年吸引了10.5萬人次進入賭場,其中越南人超過2.74萬人次,佔比45%。該度假村總營收累計達到1.433萬億越南盾(6,160萬美元),其中來自賭場業務的收入為1.433萬億越南盾(6,160萬美元)。
該項試點計劃之中的第二間賭場已經獲准接待本地賭客。該賭場位於 Quảng Ninh的Vân Đồn,目前尚未開放。
越財政部表示,越南八家持牌賭場2019年的賭場營收達到2.5萬億越南盾(1.075億美元),是2017年1.19萬億越南盾(5120萬美元)的兩倍之多,同時高於2018年的1.56萬億越南盾(671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