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博監局週一在公眾諮詢會上表示,該市擬議的博彩法修正案中將效仿目前部分公用事業及其他博企所採用的制度,向每家博企派遣一名政府代表。
博監局副局長廖志聰在第四次亦是最後一次公眾諮詢會向與會者表示,擬議的引入政府代表並非新鮮事 ,而是遵循了現有第13/92/M號的法令的規定。
根據這條法律,該人士為政府任命之個人,將負責監督以下私營公司的活動:(i) 被授予的經營公用事業的特許合同 、(ii) 使用政府擁有的資產, (iii) 由政府資助,或從政府擔保的融資中受益, (iv) 作為合法壟斷企業運營或 (v) 獲得一般法律未規定的特權。
廖志聰稱,政府代表已經受到第13/92/M號法律的監管。
「我們希望聽到更多意見,而不是討論一個新的體系。」
除博企外,澳門的大多數特許經營合同,包括公共事業經營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博彩,例如體育博彩和賽馬等,都是指派一名政府代表負責監督公司的相關活動。
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特許經營公司遵守其法律和合同義務,並在特許公司從事的活動中保護公眾利益。《亞博匯》獲悉,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代表在其指定的公司內既沒有執行權也沒有投票權。
然而,由於政府在相關博彩法的諮詢文件明確使用了「控制」一詞引發了人們的擔憂。廖志聰週一解釋稱,這並非政府初衷。
《亞博匯》早前曾報道,澳門已有派駐政府代表的先例。澳博控股的母公司澳門旅遊娛樂即有一名指定的政府代表,其旗下在2022年之前仍享有體育博彩專營權的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以及澳門賽馬會至今仍受該等條款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