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6月15日)開始,持有「居留許可」或「逗留特別許可」的外國人士,無須得到衛生局許可,從中國內地入境澳門。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關措施是根據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決定,該措施公告名為第320/A/SS/2022號公告」。
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出,從2022年4月26日起禁止非澳門居民入境,除了入境前14天內未曾到訪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之中國、香港及台灣居民例外。但衛生局亦可以根據疫情變化,解除某些受限制的人士入境。
這次措施,應變協調中心可讓持有「居留許可」或「逗留特別許可」的外國人士從中國內地入境,但入境前14天必需未曾到過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第320/A/SS/2022號公告,主要受益的是經常往返內地的外國籍學生等外國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