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更好配戴口罩的指引,從周五(4月28日)開始,不再強制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佩戴口罩,轉為機構或個人自行決定是否需要佩戴。
由周五開始,澳門政府將佩戴口罩的指引分為三級: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
出現發熱、咳嗽等流感樣症狀時、新冠病毒陽性時、工作場所、托兒所及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流感群集爆發、進入醫療機構(住院病人除外)及老人和康復院舍(居住在院舍內的服務使用者除外),屬於「應佩戴口罩」等級,必須配戴口罩。
而在「建議佩戴口罩」的等級,則是指公共交通工具或部分室內場所,如果機構沒有佩戴口罩要求,個人可因應情況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至於「可不佩戴口罩」的等級,則是指所有室外地方,以及飲食期間等等。
不過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若疫情出現變化,會按實際情況調整佩戴口罩要求」。
「居民日常外出時應備有口罩,以便有需要時佩戴,居民須在家中儲備至少2周使用的口罩,以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流行高峰期佩戴口罩的需要。」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公佈,今天接獲兩名新冠肺炎確診者,並已送往離治療設施。
澳門在2月27日更新了佩戴口罩的指引,所有人在室外場所可以不配戴口罩,但進入公共交通工具、醫院等地方需要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