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trum Gaming Group的Fred Gushin和Paul Bromberg深入探討新加坡對綜合度假村十分成功的監管模式,並檢視背後的一些主要因素。
新加坡作為一個擁有全面的監管制度,同時亦讓綜合度假村營運商享有數一數二的博彩收入及盈利的主要亞洲博彩司法管轄區,可謂是一個代表。該國的博彩法律於2006年通過後,濱海灣金沙及聖淘沙名勝世界就通過透明及有競爭的招標程序,獲准發展它們的項目,並於2010年相繼開幕。與大部分其他亞洲司法管轄區不同,新加坡政府設立了一個全面及清晰的監管制度,由新加坡的娛樂場監管局(Casino Regulartory Authority,CRA)(一這個於2008年4月2日在內政部下成立的執法機構)所統轄。CRA的成立,依據的就是《娛樂場監管法案》(早於2006年開始實施)。該法案的目的,就是為監管兩間新加坡綜合度假村內的賭場,提供有效的基礎,並且為整個監管程序帶來所需要的公正,以維持公眾對於該制度的信心。
新加坡的旅遊局一直都有直接牽涉於該國的綜合度假村之中。該部門與賭場監管機構之間,卻是有非常清楚的分工,並且在過去18年間一直各司其職。例如,新加坡旅遊局及其隸屬的貿易與工業部,就於2005年草擬及執行了綜合度假村的招標事宜。兩間綜合度假村在2019年的擴充決定,也涉及了旅遊局。該次招標,為其他司法管轄區而言,可謂是一個典範,因為旅遊局清楚制定了各個政策目標(包括增加旅客量和到訪新加坡遊客的消費額),以及在新加坡發展綜合度假村的框架。
監管
新加坡政府一直都對於監管非常認真,並且願意不斷檢視及更新其博彩相關法規以及與綜合度假村相關政策。這些都反映在2012年和2022年生效的多個博彩法律及政策相關修訂之上。
在2022年8月1日,CRA被重組成同樣隸屬內政部的博彩監管局(Gambling Regulatory Authority,GRA),成為了監管新加坡所有博彩活動的唯一機構。在此之前,多個機構都對於當地博彩的不同範疇有部份的監控權力。GRA的網頁上,顯示了該機構的法定職能和任務,包括「通過保證博彩活動的誠實可靠、杜絕犯罪活動對博彩的影響,以及減低博彩的害處等,保護新加坡人。」另外,監管和控制在新加坡博彩活動的法規,也在同一時期得到整合:
- 《2022年新加坡博彩監管局法案》確立了GRA的成立及其職能
- 《2022年博彩控制法案》整合了博彩相關法律,加重非法博彩的罰則,並且對於所有在新加坡的遙距博彩進行監管
GRA所承擔的另外一個責任,就是更好地因應現代博彩市場的情況,檢視及更新現行監管框架。我們因此可以預期,在未來的12至18個月期間,將會出現更多監管及法律上的改變。
需要留意的是,新加坡警察部隊依然會對任何與博彩有關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及執法,例如非法賭博、經營非法遙距博彩服務,還有詐騙、高利貸及洗黑錢等由博彩滋生出來的犯罪行為。新加坡的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以及國家問題博彩議會(National Council on Problem Gambling)則會處理由博彩衍生的社會問題。
現時新加坡的監管機制,時常被人用來當作一個成功監管模式的例子,並且是其他司法管轄區仿傚的對象。例如不少報道指日本正計劃跟隨新加坡的監管模式。不少觀察者也把新加坡模式推介給泰國的立法者,一旦他們決定讓娛樂場合法化的話,就可以引用這套監管模式。
新加坡在博彩中介事務上,可以說是走在前沿的位置。在2006年通過的博彩法律中,並沒有禁止博彩中介營運,但就要求他們申領牌照,並且接受一系列營運及反洗黑錢相關的監管。為很多政府人士及執法者而言,對於中介行業的嚴密監管,即使可能會導致當地不會出現中介行業,依然是達成了讓新加坡免於遭受犯罪集團危害的這個首要政策。有鑒於最近在澳門發生的改變,以及澳洲那些與皇冠度假酒店集團和星億娛樂集團有關的醜聞,新加坡對中介的取態,亦正正得到了歷史的肯定。
自從當地兩間綜合度假村在2010年開幕以來,新加坡亦面對了不少居心叵測之人,聲稱該國的監管體系過於嚴格及死板,以致當地博彩業無法大放異彩。可是,新加坡博彩業現已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對於賭場的廉潔誠信程度,還有主要員工及牌照申請人以及中介牌照申請人等的嚴格調查,成為了行業中的最佳做法,並且應該在可行的情況下盡量推行。
最近把GRA確立為單一監管機構,讓其擁有監管整個新加坡博彩行業的完全執法權,也可能是一個適合其他較小型司法管轄區的模式。成立一個完全關注博彩的單一監管機構,可以防止不同機構之間,因為「爭地盤」而引起的紛爭,並且讓該機構可以得到所須的人手、資源及權力,在需要時與海外其他執法機構聯繫。新加坡政府所採取的這個規範為主的取態,似乎也吻合了這個司法管理區的需要:畢竟在過去超過10年間,這監管方式成功地把有組織犯罪杜絕於當地綜合度假村之內,並且讓政府及監管機構不會陷入尷尬局面或醜聞之中。這令到新加坡與其他一些一開始選擇一個更加寬鬆及風險為本的監管體系的司法管轄區,形成鮮明的對比。
最後,新加坡政府在2005年就已經深刻地意識到,開設一個博彩業這個決定,為大部份國民都是一個非常不受歡迎的舉動。其中一個改善公眾情緒的方法,就是要確保新加坡會落實適合及有前瞻性的社會保障計劃,當中包括首個容許第三方申請的家人娛樂場禁足計劃。新加坡也開創了一個全新體系,要求新加坡國民及永久居民按日或按年支付入場費後,方可進入綜合度假村的娛樂場範圍。因此,新加坡現在就被認定為全球各個博彩司法管轄區中,在博彩社會責任相關計劃及政策方面的翹楚,足以與多個已經發展成熟的博彩市場分庭抗禮。另外,禁足令及入場禁令都已被證實是控制人們進入賭場的有效方法。
結語
正如在其他得到有效監管的司法管轄區一樣,現時最主要的任務,都是要為政者及監管當局時常更新法律及監管手法。為GRA而言,就是要經常監督持牌者,確保一直以來的努力不會白費。總括而言,新加坡從一開始構思讓博彩合法化時,就已經向亞洲各地的公共政策制定者說明,有效的監管及綜合度假村的盈利其實均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