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全票通過新的博彩信貸法,該法律將於今年8月1日生效。
新的博彩信貸法全稱《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在去年5月18日在立法會首次通過,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經歷近一年的討論,在周五(4月12日)通過最後的表決(細則性表決)。立法會29名出席的議員全票通過了該法例。
該法例規定,未來博彩信貸的實體只能由承批公司去進行,博彩中介不能進行信貸行為,但可以與承批公司簽訂代理合同,代表承批公司進行借貸,但借出及收回的籌碼都屬於承批公司。
然而,在澳門行政會首次公佈該法例時,依然有條文允許博彩中介進行借貸,但在小組會討論期間,該修文被刪除,最終變為只有承批公司能夠進行借貸。
此外,該法例也規定,行政長官可以根據重大公共利益,取消承批公司的信貸資格。但該法例中沒有例明何為「重大公共利益」。
至於罰則方面亦大幅提高。如果承批公司沒有設立信貸風險制度、建立信貸記錄系統以及健全的客戶投訴機制,或者在將信貸資格以任何形式轉移至其他人,將可被罰款200萬至500萬澳門元。
如果博彩中介違反有關條例,可被罰款60萬至150萬澳門元。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立法會上表示,「該法律有規範承批公司在借貸時,他們要作出風險評估,並且對此作出規範管理,及記錄下資料,博監局定期對此作出監督。」
早前《亞博匯》曾就法例訪問澳門的博彩中介,有中介人指出,該法例對他們的影響很大,「新的客戶如果要進行借貸,我們(博彩中介)只能轉介給承批公司,但承批公司需要重新審批客戶,這可能需要一定時間。」
「這樣會削弱了博彩中介人的必要性。如果客人覺得承批公司可以借貸,為何還要找博彩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