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提出的制約博企向股東分配股息的建議,在澳門的法律框架內並無先例。而MdME Lawyers在一篇論文中指出,其實可以通過法律體系下的其他機制更好的實現既定的政策目標。
澳門政府於9月14日公佈博彩法修訂草案,而該備受爭議的股息提案是其中較為顯著的一條。諮詢文件中所公佈的細節令澳門六家博企在香港的上市實體股價直線下跌,僅在24小時內就蒸發26%,即184億美元的市值。目前博彩法修訂草案正經歷為期45日的公眾諮詢期,至10月29日止。
在詳細探討擬議博彩法修訂文本系列論文中的第一篇中,MDME的Rui Pinto Proença 和Rui Filipe Oliveira指出,文本提出的股息限制「與澳門的法律框架難以協調」,概因此前未出現過此類要求,即使是涉及到水、電等公共服務的專營權合同也未有過此類要求。
雖然提案的既定目標——確保利潤可更好地用於促進澳門的可持續和多元化發展——被認為是合法的,MdME表示,其「對私人投資造成了極大的抑制,並不能保證保留的利潤可用於進行進一步投資。」
「最終,該措施帶來的商業不確定性(如近期的市場情緒所反映)可能會損害博企保持競爭力的能力,從而影響他們實現提案打算實現的完全相同的政策目標的能力。」
但與此同時,MdME建議可在澳門的法律框架內尋找替代方案,在不影響《澳門基本法》規定的自由企業製度下股東的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實現擬議目標。
其稱,替代方案可以是在與博企的合同中寫入非博彩活動的具體投資義務或支出目標,從而令到博企可以更好地分配資源。也可以小幅提升稅率,或者對每家公司的債務股本或資本股本實施審慎的規定。
MdME 表示:「不能確定擬議的措施效實現是否能實現其潛在的基本政策目標。」
「同樣清楚的是,這些合法的目標,可以通過澳門法律制度下的其他機制更好地實現,這些機制不會干擾合法股東的分紅權利。」
論文全文詳見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