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此前外界對於博彩法修訂草案中所提議的一項增加澳門本地執行董事必須持有博企股本的的建議,澳門博監局已經表態,很大程度上意味著澳門博彩法的任何修改不會偏離當前草案。
根據澳門現行的博彩法,每家博企或獲批准的賭場管理公司都必須有一名執行董事,該名董事必須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並且持有該家博企至少10%的股份。按照目前的情況,這種持有不需要處於經濟利益或投票控制權,並且可以為母公司或監督該博企的其他實體利益所持有。
有投資者對於這種控股方面的意圖表示擔憂。博監局曾於上個月披露,正在考慮的澳門博彩法擬議修訂之一即為增加執行董事的所持股份。《亞博匯》獲悉,這些投資者的擔憂不僅集中在10%的門檻線上,還集中在持股性質可能變為強制性經濟利益或投票權益。這可能會引發與銀行或其他貸方的「控制權變更」條款,增加澳門博企的融資困難。
在週一舉行的第四次亦是最後一次公開諮詢會上,亞博匯及不少於三名葡國律師就該擬議條款提出多個問題,博監局副局長廖志聰在回覆時似乎堅持,股權比例本身可能增加,但在現行股本法的應用上不會有實際變化。
副局長廖志聰解釋稱:「這個10%已在現行博彩法中有所規定。」
「有關這一點,現行博彩法規定了兩條,其一,股東需要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其二,持股比例需要達到10%。」
「未來,我們希望這一比例可以提高到10%以上,因此我們正在徵求公眾意見,看看應該將這一比例提升至多少。」
其繼續道:「很多人一直在問這10%,我想強調的是,這條法規已經被規定了。」強烈暗示目前與經濟利益和投票權相關的持股規則不會發生變化。
《亞博匯》此前曾報道,博監局已於週末的諮詢會上就此前人們對向博企派駐政府代表的擔憂做出闡釋,並堅稱其營運不會受到影響。
澳門為期45天的公眾諮詢期於10月29日星期五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