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打擊「黃牛票」需要多方面,例如引入實名制購票、提高對外售票比率等方式。
自澳門2023年1月8日重新開放後,各間承批公司透過演唱會吸引客源,更誕生了「演唱會經濟」這個新的發展方向。然而,澳門演唱會的增加同時引發了「黃牛票」、門票詐騙等各種問題。
澳門司法警察局在2023年11月更發出了「警情通告」,稱一星期內接獲至少22宗網購演唱會門票的騙案,當中有15名被害人為學生。
澳門立法會議員林倫偉在去年11月向政府作出質詢。他指出,政府應該加強居民及旅客體驗澳門演藝活動的權益,認為在法律上應該作出一定的修改,加強針對「黃牛票」的問題。
澳門經濟及科技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林倫偉的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藝文表演活動門票炒賣或詐騙犯罪等情況。
「治安警察局透過酒店業聯絡機制,與演唱會舉辦場地的酒店保持密切聯繫,了解演唱會的門票售賣情况,並與酒店保安部門合作,倘發現酒店範圍內有兜售門票的情况,警方立即派員處理。」
而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指出,警方會在演唱會舉辦當天,派遣制服及便衣警員在場地周邊巡查及監察,倘發現涉嫌炒賣演唱會門票人士,定必依法處理。
「至於遏止炒賣黃牛票須多管齊下,除刑事手段外,亦可透過完善售票方式和規則,如引入實名制購票、提高對外售票比率、透明度等,遏止炒風及減低詐騙犯罪風險。」
門票實名制近年在其他地區開始流行。台灣在去年5月新修改法例,如果高價轉售門票,將會被處以門票原價10至50倍罰款,而且台灣政府亦鼓勵演唱會主辦方實行實名制門票。
至於日本方面,2019年實施的《禁止票券不當轉賣法》。買賣黃牛票雙方都會觸犯法例,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及罰款100萬日元。
去年澳門曾有演唱會實行實名制,並成功杜絕了黃牛票的情況。去年澳門文化局邀請了日本著名作曲家及演奏家久石讓來澳演出,但當時門票曾出現炒賣的情況,文化局最終決定,所有實名購票者,進場時需要實名入場。
而澳門現行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黃牛票在澳門屬於違法問題,會構成「不法價格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的監禁。但該法律是在頒布於1996年,現時大部份黃牛票都變為電子門票,執法部門難以進行檢控。
經濟及科技局則表示,特區政府會因應社會狀況適時檢視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