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獲澳門立法會通過,該法案將進入立法會小組會討論階段。
《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在去年12月11日由澳門行政會公佈,該法律提到提及,將全面規範非法經營博彩、互相博彩、網絡博彩以及規範了賭博非法借貸。
該法律亦有條文針對「賭底面」而訂立的條文。「未經批准經營博彩或負責主持博彩的人士,包括利用娛樂場博彩結果去經營非法博彩的人士,都將判處一年至八年徒刑。」
不過,儘管該法律獲通過,但有不少議員針對該法律提出疑問,因該法律提及,如果觸犯非法經營博彩、互相博彩、網絡博彩罪,警方的刑事調查人員可以不受時間限制進入被調查人的家進行搜證。
根據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162條第一點規定,除非獲當事人同意,不得在下午9時至上午7時之間進行住所搜索。然而,《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卻打破了這一規定。
有議員指出,《刑事訴訟法典》規定「不得在下午9時至上午7時之間進行住所搜索」,是基於人權條件,但這法律卻打破了這規定,議員不理解為何這條法律可以如此嚴重。
另外,該法律亦將引入「臥底調查」。有議員質疑,即便是販賣毒品或有組織犯罪等罪行,都沒有「臥底調查」,但不法博彩罪卻可引入臥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這法律設定了特別的規定,因為這次修法就是為了這些。「舊的法律是1996年生效,當年的法律已經與現時完全不同,包括規範線上博彩。」
「我們要透過這次的法律打擊不法行為。」張永春指出,隨着時間變化,博彩犯罪的方式層出不窮,執法人員在打擊這些罪行時受制於法律。
他又提及,在去年兩宗大型的不法博彩案件(相信是太陽城及德晉案件),執法部門都遇上不少困難。「我們希望在不違反法律基礎原則下,設定一些專門的法律手段,令執法部門有更多的手段去執法,令執法部門更方便搜證。」
夜間搜證方面,他指出,「不論網絡博彩或其他實體不法博彩,進行期間都不受時間限制。」
「這與販毒不同,博彩有它的獨殊性,實際執法有這需要。」
關於「臥底調查」,他指出,相信該法律通過後,執法部門會謹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