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指出,博彩信貸法基本上已完成討論,將於4月份在立法會大會進行細則性表決。
已獲得立法會大會通過的博彩信貸法,在周二(3月19日)於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進行討論。該法案在1月份曾經作出重大修改,規定了博彩信貸只能有承批公司進行。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周二的會議後指出,該法案已經基本完成討論,委員會亦會盡快簽置意見書,並預計在4月呈上立法會大會進行細則性審議。
而博彩中介業界較為關注的借貸問題,委員會討論後依然維持博彩中介不能以個人名義進行博彩信貸的建議。但陳澤武提到,雖然博彩中介不能從事信貸活動,但仍可以收取佣金(轉碼數1.25%)去協助承批公司尋找客源。
根據新的條文,博彩中介人可以與承批公司簽訂合同,以承批公司的名義進行借貸行為。
但有博彩中介業界認為,不能從事信貸活動對行業經營帶來一定影響。澳門博彩中介人專業協會曾就有關意見向政府提交兩次請願信了。

該會的會長余堯洪回覆《亞博匯》查詢指出,「協會暫未收到政府的回應。」
他又指出,現時業界是以舊的法例去經營中介業務,可以以個人名義進行借貸行為,但新法例生效後,只有承批公司能夠借貸,會為行業帶來一定影響。
「新的客戶如果要進行借貸,我們只能轉介給承批公司,但承批公司需要重新審批客戶,這可能需要一定時間。」
余堯洪又指,「我不認為會有客戶會為借貸博彩而等一、兩個星期審批。」
而且他認為,這樣會削弱了博彩中介人的必要性。「如果客人覺得承批公司可以借貸,為何還要找博彩中介人。」
另一方面,陳澤武亦表示,委員會已經收到協會的意見,並且將有關意見提交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