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將周焯華案件列為「跨境賭博典型案例」,並強調案件令中國境内巨額資金流出,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在周一傍晚發佈信息,指出近年來境外賭場和網路賭博犯罪集團對中國公民招攬賭博的問題日益突出,這些犯罪導致境內資金大量外流。而最高人民法院亦點名提出六宗跨境賭博案件,作為跨境賭博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是周焯華跨境賭博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周焯華在澳門等地賭場承包貴賓廳,2015年以來在菲律賓等地先後開設多個網路賭博平台招攬賭客。為牟取巨額利益,周焯華招募他人擔任賭場代理,逐步形成以周焯華為首,以被告人張寧寧等股東級代理為骨幹。
截至2021年11月,該跨國賭博集團共發展股東級代理480餘人(其中中國籍280餘人),發展普通代理6萬餘人(其中中國籍3.8萬餘人),發展境內參賭者會員6萬餘人。
「跨境賭博集團一般實行公司化專業經營,內部層級明確,分工細緻,招攬賭博人數眾多,與境內『地下錢莊』配合,致使境內巨額資金流出,社會危害極大」。
最高人民法院續指,「該案參與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
「法院對跨國賭博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骨幹成員從嚴懲處,充分發揮了刑罰的震懾作用」。
周焯華於2021年11月被澳門司法警察拘捕,被控以不法博彩、黑社會罪等罪名。案件歷經近兩年半審理,最終周焯華於今年7月被終審法院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判處18年監禁,賠償澳門特區政府約248億澳門元。
而張寧寧則於2021年11月在中國內地被拘捕,她於2022年9月被內地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獲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