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監管者David Green質疑允許星億娛樂集團繼續在悉尼運營,是否真正符合公眾利益還是公司股東的利益。
10月17日,新南威爾士州獨立賭場委員會(NICC)主席宣布了由Adam Bell KC領導進行的星億娛樂第二次調查結果。該報告稱,於2022年向NICC前身提交的第一份報告中提到許多一般適格性和合規性失敗的問題,儘管在這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星億娛樂仍然不適合持有賭場執照。
NICC主席宣布對星億娛樂開出1500萬澳元(1000萬美元)的罰款,並延續將其賭場牌照暫停狀態,至少到2025年初。
據報導,NICC主席發表了以下評論:「我們非常重視對公眾利益的看法⋯⋯如果星億娛樂悉尼失敗,星億娛樂將會倒閉,這是一家僱用了超過9000人的公司,若再加上大量為該企業提供服務的廠商。」他補充說:「如果賭牌取消了,就無法回頭了。」
從這些話語中不可避免地得出的推論是,星億娛樂實在是規模太大而無法倒閉;倒閉所引發的經濟和財務影響將是災難性的,以至必須避免。因此,監管者已經代表新南威爾士州的人民(公眾)作出此干預,允許星億娛樂嘗試補救其不適合持有賭牌的狀況,以及振興其業務。儘管後者顯然取決於星億娛樂何時恢復適格性,但或許無意間,監管者的行動可能導致星億娛樂無法振興其業務。
在其延遲發布的2024年年度報告中,星億娛樂透露,該企擁有75,425名股東,其中有42,392名持有1至1000股。對於他們來說,當星億娛樂處於暫停盟約合規測試的邊緣、股價急劇下滑、近期可能會被其稽核師質疑是否能「持續經營」的資格、擁有潛在競爭性優先事項的管理團隊等因素下,繼續在大幅增加的債務負擔下運營,這是否符合他們的利益?
與內華達州的博彩法NRS 463不同,1992年修訂的新南威爾士州賭場管制法案並未對監管者就該州博彩政策提供有意義的指導。在這方面,內華達法案包含以下內容:
(a) 博彩業對該州經濟和居民的一般福祉至關重要。
(b) 博彩業持續增長和成功取決於就持有賭牌以及誠實和競爭地進行製造、銷售和分發博彩和相關設備的過程,公眾是否信心和信任。持有限制和非限制性牌照、進行博彩和操作博彩設備的機構不會不當地影響周邊社區居民享有的生活品質,牌照持有人的債權權利能獲保障,並確保博彩不受犯罪和腐敗因素影響。
在沒有明確表述的政策目標下,可以理解NICC依賴於其對公眾利益所需的「看法」。話雖如此,監管者的任務不就是確立對於壟斷賭牌持有人(與皇冠持有的Barangaroo限制性博彩設施牌照作區分)創設離場機制?賭牌本身不就是被表述為可撤銷的權利而不是特權?不這樣做可能會剝奪該州一個機會,引入一個合適、有承諾且財務穩定的營運者來接替那個可能會業務衰退並最終失敗的營運者的機會。
在2007/8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所謂的企業太大以至不能倒的概念似乎已經得到確立,當時這一概念被用來合理化政府對銀行提供的財務支援。
2010年,時任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提出了以下觀察:「政府在危機中對規模太大以至不能倒的企業所提供的支援,並不是出於偏袒或對該企業的管理層、擁有人或債權人的特別關心,而是因為他們意識到,允許無序倒閉對整體經濟的後果遠遠超過以某種方式避免倒閉的成本。」請注意,這裡指支援實際上是為了避免「無序」的倒閉,與例如由監管行動引發的倒閉是不同及相對立。
伯南克接著列出將某些企業歸類為規模太大以至不能倒閉的風險,其中最直接相關的問題是以下內容:「如果債權人相信一家機構不會被允許倒閉,他們不會要求與他們預期的風險相符的補償,因此削弱市場紀律,他們也不會投入多少資源以承擔及監控公司的風險。因此,因規模太大以至不能倒的企業往往會承擔比期望更多的風險,因為它們預期如果其失敗,他們將得到幫助。」
據稱,星億並未收到任何政府紓困援助,但關鍵是其保留了暫停的賭牌。
可以說,銀行體系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對經濟和社會的重要性遠遠超過賭場的情況,即使是該企在該州享有壟斷的賭場地位。同樣是前美聯儲主席,艾倫·格林斯潘反對為所謂太大以至不能倒閉的企業提供支援,「如果它們規模太大以至不能倒閉,那就真的太大了。」
公平地說,NICC與星億處於一種尷尬的位置,特別是自皇冠獲得營運Barangaroo設施的牌照以來,公共政策沒有明確表述。然而,在決定將適格性問題推遲解決時,如果真的是根據公眾利益需求決策,NICC可能並未選擇最佳路線。難怪澳洲媒體難以理解,適格性失敗究竟要多嚴重才會導致賭牌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