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賭博的案件,一名姓吳的人士由2005年起長期在內地組織公民到澳門博彩,被法院判刑六年。
最高人民法院在周二(1月21日)發佈了六宗博彩犯罪案件,分別涉及在內地經營「地下六合彩」、「農村地下賭博」、「不法網絡博彩」等等。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名吳姓人士,在澳門開設賭博賬戶並在內地招攬公民到澳門博彩。
案情指出,吳姓人士(吳某斌)於2005年在澳門某一間娛樂場開設了賭博賬戶,其後吳姓人士通過面對面招攬、電話邀請、口耳相傳等方式,長期組織中國公民到澳門賭博。
吳姓人士亦成立了團隊,向到澳門博彩的內地公民提供陪伴賭博、結算以及其他後勤服務。而直至2022年8月內地執法部門揭發案件後,吳姓人士控制的賭博團伙賬戶流水共約3億人民幣。
經法院審理案件後,吳姓人士被判為團隊的主犯,被法院判處六年監禁;其他人士被判2年6個月至3年監禁。且所以犯人均被判處一定罰金。
就這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境外賭場對公民招賭的問題日益突出,催生相關專業化犯罪團夥,以旅遊等名義組織賭客出境賭博,提供陪賭、結算、後勤保障等服務,逐漸形成賭博活動跨國化、行為類型多元、賭資外流隱密化等特質。」
據本地博彩人士分析,該名吳姓人士從事有關類似博彩中介人活動長達17年,但流水賬戶只有3億人民幣,預料是屬於規模較少的博彩中介。
澳門過去有數以千計的人士從事類似博彩中介的活動,但隨着新的博彩中介法立法及太陽城事件發生後,從事博彩中介的人士大減,並且需要透過博彩監察協調局申請牌照才能從事有關活動,否則屬於違法。
而中國內地於2021年3月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將跨境賭博立入了刑法中,而且不限追數時期,這意味着中國嚴正打擊博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