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當地媒體報導,泰國修訂後的賭場法律包含了一些條款,似乎將禁止營運商向位於賭場場外的客戶提供任何形式的遠程博彩服務。
在國務委員會完成對修訂後的娛樂綜合體法案研究後,《The Bangkok Post》於週一報導了該法案的一些關鍵條款,該法案將於3月11日由內閣進行審查。
據報道,法案第61條和第62條條款規定,「禁止線上賭博以及從賭場現場直播賭博活動,以防止賭場外的人員參與。」
此類限制無疑將禁止通過直播向客戶提供任何形式的遠程投注,這一做法在菲律賓較為常見,並且很可能也會禁止代理投注,即遠程玩家通過電話將賭注傳達給位於場內的人。
據報導,第65條中的另一項修正案原本規定泰國國民進入國內賭場需在銀行帳戶中至少擁有5000萬泰銖(150萬美元),但該規定已被取消。
該項措施由國務委員會加入,旨在將進入權限限制於那些擁有相當財力的人士。
泰國財政部部副部長Julapun Amornvivat最近表示,這樣做只會將資金較少的本地人推回非法賭場。而雲頂新加坡(新加坡聖淘沙名勝世界的運營商)則於早前向分析師表示,如果市場規模縮減至主要僅限外國遊客,將很難承諾投入高額的綜合度假村資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