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爾士州酒類與賭博監管局(Liquor & Gaming NSW)前執行董事Jane Lin認為,行業監管機構將要求運營商及其他行業參與者對其運用AI(人工智能)及這些技術如何與客戶信息互動有全面的了解,以避免可能出現的風險。
曾在新州賭博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運營與執法工作她於週四在悉尼舉辦的「Regulating the Game」上表示,運營商如何使用人工智能來篩選客戶數據,正成為賭博領域監管機構日益關注的重要議題。但她警告說,未能充分理解這一技術,已不再被視為可以接受的藉口。
「解釋性在AI方面非常重要。」林說道。
「你需要知道你的AI在做什麼——不僅是為了你的利益,以便了解它所做的是否合法且符合道德,而且因為你可能有一天需要向監管機構解釋這些事情。你必須能夠確保你能做到這一點。」
「如果出現問題,監管機構來問時,你不能說『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是AI做的,跟我們沒關係』,這樣的回答是不被接受的。即使是機器操作,最後的責任仍然會歸屬於組織。」
像全球許多仍在努力處理如何在企業界應對人工智能法律的司法管轄區一樣,澳洲尚未確立強制性人工智能框架,儘管澳洲聯邦政府在8月發布了自願性人工智能安全標準,概述了可應用於整個AI供應鏈的10項自願性防範措施。
在Lin看來,博彩運營商應該特別關注他們如何使用數據,尤其是在營銷方面。她提到,行為追蹤算法和數據可以用來識別風險和警示信號,幫助那些可能面臨賭博傷害的人群。然而,這些同樣的技術也可以被用來進行掠奪性營銷,針對那些可能已經遭受傷害的客戶進行直效廣告投放。
「特別是當人工智能系統具有自學功能時,必須小心。當你將AI模型放開並指示它在你的客戶數據庫中進行廣告投放,以最大化博彩行為時,可能會導致問題(因為AI可能會尋找那些容易被吸引、進而加劇賭博行為的客戶)。如果沒有合適的防範措施,這樣的做法很容易迅速惡化。」
林女士表示,組織應該考慮通知面向客戶的員工,讓他們了解人工智能在業務中的應用,因為他們最有可能發現問題何時發生;而法律和合規團隊則應該從技術開發的早期階段就參與進來,這樣他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和處理相關問題。
然而,最重要的是董事會需要完全了解相關的使用案例。「董事會及相關管理或領導結構必須清楚了解人工智能在業務中的使用情況。如果出現問題,董事會聲稱自己完全不知情,這是不行的的。」她說道。
Lin解釋道,監管機構將對人工智能互動結果產生意外結果的情況進行合理審查。
「這將歸結為一個證據問題,究竟發生了什麼。」她說。「在每個案例中,我們會問,『你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我們應該把責任歸屬給誰?這是一次真正的偶發事件,還是以前的測試或使用產品時未曾出現過的問題?』這些都是監管機構在具體情況中將會審查的內容。」
「看到法律如何處理責任歸屬問題會非常有趣。我認為,當談到公司時,與在這種情況下將責任歸咎於某位個別董事會有些不同,所以這些都是我們正在努力解決的問題。」
GLI首席商業官兼 GLI亞太地區行政總裁Ian Hughes表示,他的公司現在正在建議董事會和高層,審查世界各地當局實施的框架,以保護自己免受意外結果的影響。
「在董事會層面,理解正在發生的事情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一些例子,尤其是與生成式人工智能有關的情況出現了問題,然後他們說,『我的作業被狗吃了,我不知情』。對於董事會和董事們來說上述藉口不再被接受,所以關注政府——特別是歐洲等地政府——現在提出的基本做法,非常重要,」Hughes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