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博彩監管機構 PAGCOR 公佈實施全新規管指引,針對網絡博彩營運商推出的現金回贈及返現計劃設立上限,限制持牌商可向玩家提供的優惠誘因。
在 5 月 7 日發出的備忘錄中,PAGCOR 電子博彩牌照部(EGLD) 訂明:
角子機、電子賓果、數字彩券及體育博彩項目,回贈上限為玩家投注額(總投注金額)或入金額的 1.5%;
營運商亦可選擇按玩家淨虧損額最多 15% 作為全類電子遊戲返現。
不屬於上述門檻的其他電子遊戲類別,須由 EGLD 按個別申請逐案審批,參考各遊戲 RTP(玩家回報率) 再決定合適返利比例。
任何未經監管事先批准而擅自推出現金回贈及返現計劃,將面臨監管處分。
PAGCOR 指明,相關回贈開支列作博彩營運費用,不得列為博彩虧損,亦不可在計算博彩總收益時作扣減項目。
現金回贈及返現優惠,不得與其他現金推廣獎賞疊加,以致超出法定上限。
是次備忘錄發送對象涵蓋所有博彩場地營運商、博彩系統營運機構、綜合度假村持牌商、博彩聯盟及配套服務供應商。
新政策背後目的,旨在修正市場失衡現象:過往資本雄厚的大型營運商可推出極度優厚的返利搶客留客,單靠推廣開支已把小型競爭者邊緣化。
PAGCOR 透過劃一上限,迫使營運商轉向以產品質素及平台體驗競爭,而非只打財力補貼戰。
菲律賓諮詢機構 Arden Consult 長期跟進 PAGCOR 監管政策走勢,認為今次返利上限,是菲律賓整體監管改革的一環。
Arden 行政總裁兼法律及監管主管 Tonet Quiogue 向《亞博匯》表示:
「這是 PAGCOR 監管思路的自然延伸 — 從最低保證收費、B2B 供應商認證框架,到今次返利上限,監管當局正系統性堵塞過往造成市場不公平的灰色空間。菲律賓網博市場急速擴張,絕不能放任推廣開支無序競爭,這既關乎市場公平,亦牽涉負責任博彩。」
Tonet 補充,PAGCOR 訂定的比例門檻參照國際標準,分寸得宜:「1.5% 投注額上限,與澳門疊碼中介 1.25% 轉碼佣金上限相若;整體監管邏輯亦與全球成熟市場看齊。
英國已將投注倍數上限設為 10 倍、禁止跨產品獎賞;西班牙在參與度飆升後重新限制迎新優惠;德國及荷蘭亦實施跨營運商的入金及虧損限額。」
是次返利新政,是 PAGCOR 近月一連串加強監管 iGaming 行業措施之一,其他舉措包括:推行全新 B2B 供應商監管框架、實施全面認證制度;所有持牌營運商須繳納最低保證收費,打擊收益少報及虛報;最新更推出數據串流供應商認證框架,為菲律賓真人荷蘭直播工作室向海外持牌營運商傳送賽事訊號,設立規範化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