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會一致通過全新《防止博彩法案》,旨在更新及現代化本國博彩法例,同時清晰界定多項博彩相關違規行為。
據當地媒體《The Daily Star》報道,新法例訂明各級博彩罪行的懲罰,當中參與網上投注屬嚴重違規,最高可被判監七年,以及罰款5億塔卡(約40.5萬美元)。
根據《防止博彩法案》,任何直接或間接參與博彩人士,最高可被判監兩年,另處20萬塔卡(約1,620美元)罰款;而涉及網上及遙距博彩的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以及罰款1億塔卡(約81,060美元)。
法案同時賦予警方重大執法權力,無須法庭批准,即可自行進行搜查、充公財物,以及封鎖涉賭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The Daily Star》指出,該項條文引來反對黨派質疑及憂慮。
孟加拉一直沿用殖民地時期《1867年公共博彩條例》規管博彩,除賽馬投注及政府認可彩票外,所有博彩活動一律列為非法。
是次新法因應科技發展、線上線下博彩活動日益猖獗而草擬,清晰界定博彩、博彩場所、博彩器材、數碼資產、數碼博彩平台、數碼錢包、投注總計系統、網上及遙距博彩、投注、莊家、賽事造馬、賽局操控等所有博彩相關定義及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