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旅遊法案》現正於國會眾議院進行逐條審議,目前累計收到263項修訂動議,當中大部分修訂條文主要針對賭場監管相關內容。
據《Tourism Times》報道,多名議員提案建議,將賭場監管職權從文化、旅遊及民航部(MoCTCA)拆分,於旅遊局轄下設立獨立的賭場監管專責部門。是次修訂旨在強化當地監管力度,優化稅務徵收管理,規管全國6間主要賭場營運商及17間小型賭場的營運。
議員提出的其他重點修訂建議包括:強制披露持牌賭場營運商持股10%或以上股東的個人資料,同時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事先取得監管機構批准。
法案亦建議落實強制性客戶識別(KYC)機制、接入金融情報局(FIU)實時監控系統、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要求每間賭場必須委任專職反洗黑錢(AML)合規主任。
此外,議員就賭場外資持股比例設限展開討論,各界提案方案不一,包括外資持股上限49%,以及要求賭場所屬物業的本地持股比例維持25%至30%等不同建議。在新法案正式通過前,現行90%外資持股的規則將繼續生效。
尼泊爾目前已實施「一牌照一賭場」監管框架,而這項政策現亦納入今次法案修訂的討論範圍。
近期尼泊爾當局積極推動賭場法例更新,多項監管新政陸續落地,包括提高營運商註冊資本門檻、恢復賭場需距離邊界5公里的設限(已落成的現有賭場符合新準則可獲豁免)、明文禁止網上博彩,以及維持「僅外國人可進場賭博」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