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上旅遊平台龍頭Trip.com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礙市場競爭,被當局罰款合共 7.81 億美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有關處罰,針對Trip.com違反《反壟斷法》行為。當局調查發現,Trip.com透過流量分配機制、平台規則及技術手段,與酒店簽訂獨家合作協議,藉此推出更低價格;有關安排實際上令酒店無法於多個平台自主定價。
Trip.com旗下旅遊品牌包括攜程(Ctrip)、Skyscanner 及去哪兒(Qunar)。集團公告指出,當局認定其觸犯《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及五款,條文列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與交易相對人訂立獨家交易限制、亦不得對交易施加不合理交易條件」。
監管機構就此下令Trip.com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全數退還強行向酒店商戶扣取的 1.22 億人民幣(1,800 萬美元)酒店訂單保證金;沒收其透過違規操作所得 16.6 億人民幣(2.444 億美元),另處罰款 35.2 億人民幣(5.189 億美元)。該筆罰款金額相當於集團 2025 年中國業務營業額的 7.5%。
Trip.com回應:「本公司誠摯接受有關處罰決定,並將依循相關法律法規推行整改措施,落實裁決要求。集團會完善長遠管治機制,致力推動旅遊行業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