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律師事務所MdME Lawyers表示,提高澳門人在澳門博企中的持股比例的提議可能會適得其反,在事實上限制了外國資本,並可能僅惠及少數特權人士。
在MdME近期出版的探討博彩法擬議修訂內容的系列論文三中,Carlos Eduardo Coelho、Luis Filipe Oliveira和Rui Pinto Proença 警告稱,強加此修訂內容可能會損害澳門政府自己所聲明的目標,即「將業務發展的重心放在本澳,且更便於特區政府有效掌握及核實股東的相應適當資格等能力。」
作者表示,該提案或將擴大本地股權所佔利益從而影響目前或未來博彩業務上市,強制改變博企的股權結構會令股權僅限制在少數有能力購買的澳門本地人手中。
根據現行的博彩法 16/2001,博企必須必須將承批公司的管理權授予一名常務董事,而該名常務董事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永久性居民,並至少擁有承批公司10%之公司資本。該法條在20年前寫入文本時是為了確保當地人在企業的增長和持續發展中獲得真正的經濟利益。
然而,對於常務董事必須持有的股份類型或類別並無限制,因而他們的持股往往是名義上的:他們不持有上市實體股份,因而也不會被授予承批實體的投票權及其他權利。
目前博彩法擬議修訂內容尚不清楚是否會提升10%的最低要求,是否會分散給更多的澳門居民,最重要的是,是否會要求將其轉為真正的投票權。
據MdME稱,有顧慮這些因素對外國投資造成潛在影響,以及其是否真正的惠及澳門本地人,「質疑對本地股東設置最低門檻的必要性,以及該要求的目的和有效性。」
「事實上,這一提案的客觀後果是限制了海外所有權。」MdME 團隊寫道。
「確定最低百分比的股本必須由澳門居民持有,意味著澳門以外的投資者,包括香港和中國內地,都獲得較低的比例。」。
「歷史上,澳門經濟歷來對海外投資開放,沒有任何限制。由於澳門的土地、人口和資源有限,這在實際中是不可避免的。與許多其他行業一樣,澳門博彩業和旅遊業的轉型只有依靠從國外引進商業模式、專業知識和資本才有可能實現。其成功是不言而喻的。這些因素也是將澳門打造為世界休閒娛樂中心的必然要求。」
「如果這項提案的政策目標是加強對博企股東的生產,我們注意到博彩業已經受到嚴格監管,政府對承批人及其股東擁有重要的法律(和實際)權力。」
「根據諮詢文件提出的措施,政府同時考慮增加監管角色和縮短牌照期限。在這種情況下,博企現在及未來都將受到嚴格和持續的監管,以確定其是否適合、表現如何,及在合同期限內重新招標而接受定期審查。這些措施已經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海外(及國內)的投資。」
MdME還提出了另一種解決方案,特別是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標是重新平衡博企的行政權力並轉向澳門的集中決策過程。
他們建議,在這種情況下,「自然的方式是提高居民董事的比例」。
「例如,這可以通過成立一個執行委員會來實現。該委員會的成員部分是永久居民並在澳門有效居住。這將迫使董事會和執行委員會會議必須在澳門舉行,從而將澳門確立為有效的運營基地。」
「這種機制如果與國際標準的公司治理要求相結合,將不僅有助實現本地化,而且有助於改善博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