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作出批示,7月11日至18日起執行工商業場所需要關閉,當中包括娛樂場。市民需要留在住所,但如果要外出必需要帶KN95口罩。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下周工商業場所要關閉,娛樂場亦一樣。
「超市將繼續營業,市民生活的日常用品不會受到影響,包括巴士和超市,但其他工業和商業活動需要關閉」。
但交通事務局局長林洐新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下周起只會有3,000班巴士,減至30條線,「但有關巴士一般市民不能乘搭,但警察、超市員工及傳媒等行業,可以乘搭」。
而根據澳門門行政長官作出批示,7月11日至18日起執行工商業場所需要關閉,當中包括娛樂場。但 提供水、電、天然氣、燃料、電信、公共交通、垃圾收集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酒店住宿、清潔衛生、物業管理、批發及運輸生活物資等維持社會必要運作所需的服務的公司或實體可以繼續運作。
街市、超級市場、餐廳、飲料場所、飲食場所、藥房、衛生護理場所等維持居民生活所需的場所,以及經主管部門例外批准的公司、實體或場所,都可以運作。
在新聞發佈會上,IAG詢問僱主在「關閉場所期間」是否需要支付相關一周的員工薪金,這是否合法?經濟和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答指,「僱主不需要支付員工工資,但希望雙方提出一個對僱主和僱員最好的解決方案,比《勞工法》更好的方法」。然而,目前還不完全清楚李偉農所說的「一個對僱主和僱員最好的解決方案」是什麼意思,但他建議僱主可要求僱員在這期間放年假。
另外,根據批示,因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及居民生活所需而繼續運營的公司、實體及場所在提供服務時,須限制接待的人數,保持人員之間的距離,要求人員掃描「場所碼」。
而市民所有人員須留在住所,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需外出時須佩戴口罩,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未成年人不具備條件時可佩戴其他標準的口罩。
而澳門警方指出,會派警員在街上巡邏以及截查車輛,查問市民開出的原因,「如果市民是不必要的外出,警方會先呼籲,如果繼續不從,則會以《傳染病防治法》作出檢控」。最高可科處兩年徒刑或240日罰金(MOP$12,000–MOP$1.2M)
據IAG瞭解,之前宣佈的第7、8、9和10輪全民核酸測試(NAT)分別定於7月10日和11日、7月12日和13日、7月14日和15日以及7月16日和17日進行,所有公民將繼續進行所有四個測試,以及八個快速抗原測試(RAT),從7月11日至18日(含)每天一個。
IAG收到的報告和市民拍攝的視頻顯示,澳門各地已經開始恐慌性購買。澳門經濟局提供了一份澳門超市等待時間的線上清單,可以在這裡訪問:https://www.dsedt.gov.mo/en_US/web/public/pg_sm_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