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被中國通緝、於去年因涉嫌在東南亞「金三角」地區非法經營跨境博彩活動,而在泰國被拘捕的佘智江,將以國籍理由,對於被引渡到中國的決定提出上訴。
根據佘智江的代表向《亞博匯》發出的資料,佘智江表示他不應該被引渡回中國,因為他在幾年前已經獲得柬埔寨國籍,並且已經不再是一名中國公民,也不持有中國護照。他同時質疑整個引渡程序,指出中國的本地法律,並不允許對在中國境外干犯法律的外國人進行起訴。
正如《亞博匯》早前報道,佘智江是亞太國際控股集團的主席。該集團涉及在緬甸邊境地區的賭場發展項目,並且已經在緬甸的水溝谷經濟特區(Shwe Kokko)開發了一個價值150億美元的旅遊綜合區,當中據稱有實體及網絡賭場活動。傳媒報道亦指,佘智江從2018年起就已經發展出多個網上博彩平台,主要以中國賭客為目標。
中國內地及台灣媒體的報道,亦把該緬甸旅遊綜合區與人口販賣扯上關係。
自從2014年被山東省的一個法院因為於菲律賓經營非法彩票業務而定罪後,佘智江就定居於柬埔寨,並且被中國政府列為逃犯。
在一份向《亞博匯》發出的回應中,佘智江把在緬甸的旅遊綜合區稱作「亞太新城」,並且聲稱他之前一直有與中國政府商討,利用「亞太新城的優勢,配合中國東南亞政治策略。」可是,他卻在拒絕對方的提議後,就在中國的要求下,被列為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人士。
佘智江亦稱:「中國政府引用中國本地法律賦予當局對中國公民的追索權,取得亞太新城。當我與中國僑商聯合會合作時,中國政府並沒有拘捕我。在我2017到2019年前往中國期間,中國當局也沒有拘捕我。」
「中國政府在我把國籍改到柬埔寨後就要拘捕我。我已經完成退出中國國籍的程序,但是中國政府依然引用當地法律來起訴我。」
佘智江的代表表示,他的法律團隊正準備在泰國的上訴程序,並聲稱這是一個對於國際引渡法律的重要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