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星億集團已獲昆士蘭最高法院准許,向一名拒絕償還博彩債務的新加坡商人追討4300萬澳元(3300萬美元)的損失。
是次最高法院的裁決是關於黃耀哲於2018年7月及8月期間造成的損失。星億在此前曾嘗試於新加坡執行債務,但以失敗告終。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於去年解釋,該國的《民事法》特別指明地拒絕執行在外國司法管轄區產生的博彩債務。
但這並不能阻止星憶把這場債務戰帶回本家,並且入稟要求連本帶利收回4320萬澳元。
黃耀節亦已發出有條件擬抗辯通知書作為回應,並且不認同法院有管轄權,同時亦表示是次訴訟是對司法程序的濫用。可是,昆士蘭最高法院法官Thomas Bradley在上星期就否決了撤銷或擱置星億案件的請求。
根據《Gold Coast Bulletin》報道,Thomas Bradley表示:「星億提出的是一個比較直接的賠償申請,並且是包括在《支票法》之中的。」
「我並未能被說服到認為如果容許該程序繼續的話,將會令到嚴重及不公平的負擔、侵害或損失被加到黃耀哲身上,或者令他在為自己辯護時遇上任何嚴重及不合理的麻煩或滋擾。」
「如果請求遭到駁回或擱置的話,星億針對黃耀哲的聲請本身將不會被好好考慮,那就會是一個不公平的結果。」
是次案件曾被形容為在新加坡法庭申訴過的最大一宗博彩債務案件,是與黃耀哲於2018年在Star Gold Coast的貴賓廳賭枱上輸掉的金錢有關的爭拗。
黃耀哲稱,由於百家樂荷官的錯誤,當時一名娛樂場高層已經答應免去其在2019年7月29日之前的賭債,並稱如果再有其他錯誤出現,黃耀哲亦無須對之後的賭債負責。當荷官在8月1日再次犯錯後,黃耀哲聲稱已立即停止博彩。
The Star Gold Coast予以黃耀哲的信貸性質也頗有爭議。根據星億集團的說法,黃耀哲要求過並得到了4000萬澳元的支票兌現貸款,隨後又增加了1000萬澳元。但黃耀哲一方稱並未提出任何此類要求,而是直接得到4000萬貸款額。
黃耀哲曾向星億交出一張已簽名的空白支票,但在其返回新加坡後,星億發現黃耀哲已經向銀行要求停止兌現該支票。
根據《Gold Coast Bulletin》報道,星億及黃耀哲均已被要求提交關於費用的書面文件,而該案件的審理預計將於今年稍後時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