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周二 (8月16日)繼續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指出,將取消關於「保密義務」的規定,改為「資料披露」。
法案最初原文第56條「合作義務」規定,「為執行本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的規定,任何人或實體均須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合作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應博彩監察協調局及財政局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資訊、資料或證據,即使該等文件、資訊及資料受保密義務限制亦然」。
即意思是「任何人或實體,在博監局及財政局要求時,必須提供所需文件,即使文件受到保密義務」。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指出,「經委員及政府討論後,刪除了這一條的規定…因為委員認為,原文規定任何人都要向博監局提供資料,律師及會計都受到規定影響,影響範圍很大。」
「新的文本刪除這一條條例後,將設立第五條條例—資料披露。」
陳澤武指出,「資料披露」是規定,受適當資格審查的人士及公司,在博監局要求時,需要向博監局提供屬於審查需要的必要資料,如不提供就會被視為不合資格,會被終止業務。」

根本法案,適當資格審查的人士及公司是包括:
1.博彩中介及其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和主要僱員
2.合作人
3.管理公司及擁有5%或以上的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
另外,委員會亦討論了「勞動關係法」,新增了關於不合理解僱的規定—「如果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被法院命令解散公司或被處罰停業,僱主解僱員工屬於不合理解僱」。
現時委員會已經完成討論法案,將新的內容交給政府,等待立法會休會期結束後才會再開展技術會議。陳澤武預計,該法案將在11月中送往立法會大會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