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不法博彩罪》,即將於立法會全體會議本月復會後,進行最終表決。
該法案引入了多條新的法律規範不法博彩犯罪,包括新增條文容許偵查人員夜間搜證、臥底搜證,以及加入新法規將「換錢黨」納入刑事犯罪。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該法案新增了將「換錢黨」納入刑事犯罪,最重點是「業務」,即如果任何以非法兌換貨幣作為業務,並且非法兌換貨幣行為是為了博彩用途,即違反該法案。
陳澤武也強調,法案規範的並非只有娛樂場範圍,包括了其他所屬的設施,即綜合度假村範圍。
「政府在法案中有很多改動,一開始並沒有規範非法兌換貨幣為刑事化,但可能非兌換貨幣的情況惡化了,政府立場有所轉變」。
至於該法案將何時呈交立法會進行表決,陳澤武指出,第二常設委員會將儘快交給全體會議進行表決,而法案將於表決後,經由政府公佈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