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周三早上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多項控罪罪成,即時判監18年。他其中一名代表律師李奕豪表示,將建議當事人提出上訴。
案件有21名被告,其中13人罪成,4人緩刑。周焯華是案中第一名被告,於2021年11月被澳門司法警察拘捕,並且一直關押在路環監獄。他被澳門檢察院指控黑社會罪、22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不法經營賭博罪、清洗黑錢罪。
而22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屬於「賭枱底」犯罪。法官表示,由於當中126項控罪已經超過有效的刑事追訴期,故消除有關刑事追訴。
最終法官在庭上宣告,周焯華多項罪名成立。
- 黑社會罪被判12年
- 103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賭枱底)每項被判1年6個月
- 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詐騙政府及博企)每項被判5年
- 三項巨額詐騙罪未遂每項被判3年
- 不法經營賭博罪(電話投注)被判2年6個月
- 清洗黑錢罪不成立
合共判決18年
他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李奕豪表示,「不認同法院的裁決,認為案件缺乏足夠證據去指證。我將會與當事人溝通,並建議他們上訴。」
案中所有被告判決:
- 第一嫌犯周焯華被判18年
- 第二嫌犯司徒志豪被判10年
- 第三嫌犯張一平被判10年
- 第四嫌犯馬天倫被判15年
- 第五嫌犯張志堅被判15年
- 第六嫌犯周振熙被判15年
- 第七嫌犯盧石峰被判14年
- 第八嫌犯王柏齡被判15年
- 第九嫌犯張寧寧無罪
- 第10嫌犯何靜儀被判7個月,緩刑兩年
- 第11嫌犯梁樹榮被判9年
- 第12嫌犯呂文傑被判7個月,緩刑兩年
- 第13嫌犯歐宏東被判7個月,緩刑兩年
- 第14嫌犯蘇奕明無罪
- 第15嫌犯蘇楚毫無罪
- 第16嫌犯蘇佳榮無罪
- 第17嫌犯藍子智無罪
- 第18嫌犯李紹聰無罪
- 第19嫌犯龐克訓無罪
- 第20嫌犯黨永剛被判5個月,緩刑兩年
- 第21嫌犯周擁軍無罪
民事索償
民事索償方面成立,周焯華、馬天倫、張志堅、周振熙、盧石峰、王柏齡及梁樹榮需要賠償特區政府近65億港元。他們亦需要賠償五間博企,分別是永利、威尼斯人、澳娛綜合、銀河及美高梅。
周焯華等人需要賠償美高梅3億港元;賠償永利7.7億港元;賠償威尼斯人2.9億港元;賠償銀河5.5億港元;賠償澳娛綜合1.7億港元。
賭枱底
法院指出,「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與張志堅是合作從事賭枱底的活動。周焯華是知情張志堅在太陽城賭廳賭底面。且有證人指出,賭枱底公司賺取的錢,會存入太陽城的存款卡中。」
「從太陽城伺服器中,共有6.8萬筆記錄是與賭枱底有關,在229個賭廳進行賭枱底,法院接受檢察院的證供,認為周焯華與部分疑犯觸犯229項在許可地方不法進行賭博罪。」
不法賭博
網絡博彩方面,法院認為,「根據警方資料顯示,即使太陽城在菲律賓有網絡博彩牌照,但由於有證據顯示太陽城在澳門推廣網絡博彩,故法院認為對此有管轄權。」
「雖然周焯華在2019年對外宣稱暫停電話投注,但暗地裡也繼續操作電話投注電務…周焯華在澳門推廣不法博彩活動,而相關行為並沒有得到澳門政府的批准。」
詐騙政府及博企
關於詐騙博彩毛收入方面,法院認為,「賭枱底是違反的活動,周焯華等人利用六間承批公司的資源,暗地裡進行違法博彩活動,規避了博彩稅收,令博企和政府承受損失,認為周焯華及部份疑犯觸犯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
黑社會罪方面,法院認為,「賭枱底等犯罪活動,並非周焯華一人能做到,認為是由財務部、會計部及資訊科技部等部門協助。」
犯罪集團—黑社會
法院指出,「周焯華創立及領導犯罪組織,足以認定周焯華與部份疑犯參與了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是以營利為目的,故認定觸犯犯罪集團中規範的黑社會罪。」
至於清洗黑錢罪方面,法院最後判定證據不足,清洗黑錢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