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將外港客運碼頭營運權批給至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STDM)﹐為期60個月,但STDM需要向政府繳交稅前利潤18%作為回報。
過去澳門政府一直將外港客運碼頭營運權批給至STDM負責,上一次批給期在2018年11月,當時批給期為66個月(約五年半),回報條件是每月向政府支付1,800,800澳門元,每三個月支付一次。
澳門特區政府曾在今年2月公佈,將外港客運碼頭營運作出公開競投;此後在5月27日特區政府於《公報》上指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已經與STDM簽署了外港客運碼頭營運批給公證合同,即STDM獲得了外港客運碼頭營運的批給。
澳門特區政府在周三(6月26日)於《公報》刊登了合同的內容。內容顯示,該批給期為60個月,STDM可以訂定外港客運碼頭的運作時間、分配外港客運碼頭候船室與泊位的使用權等等。
而批給的回報條件與過去的批給合同不同,政府沒有在合同中與STDM設定一個固定金額,改為STDM每年稅前利潤的18%,回報金額相對變得較為彈性。而STDM需要在每年的3月31日或之前提交業務的回報資料。
此外,該合同也規定了STDM在批給期間,股或股份移轉累計超過其總股數的50%,政府有權取消合同。
而該合同也規定了STDM需要保障外港客運碼頭僱員的最低工資,員工的時薪、日薪或月薪的報酬方式需要符合最低工資規定。
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是澳門博彩承批公司澳博度假村有限公司 (SJM ) 的大股東,由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的聯席董事長何超瓊及霍英東基金會控制其 53% 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