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太陽城前主席周焯華的案件,周二開始結案陳詞。法庭上,周焯華代表律師表示,沒有實際證據顯示周焯華收取賭枱底的利益,而且太陽城集團每年收入超過100億,周焯華不需要依靠賭枱底來賺錢。
代表律師梁瀚民律師進行結案陳詞時指出,2002年澳門賭權開放後,經濟發展迅速,太陽城在這個經濟環境下,最高峰發展到29個貴賓廳,是世界上最大的博彩中介人公司,難免會有些人利用貴賓廳進行不法行為,貴賓廳經營者甚至是博企都難以完全監管。
「太陽城集團收益甚至曾經超過整個拉斯維加斯,是全世界最大的中介人公司,且每次會議都有錄音,而博監局證人作供也指出沒有發現太陽城貴賓廳有不法行為。」
賭枱底收入是「九牛一毛」
梁瀚民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太陽城有實際收取賭枱底的資金,而且對比太陽城一年100多億收入,賭枱底的收益簡直是「九牛一毛」,周焯華完全不需要賭枱底去增加收入。
「在任何證據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資金交易。這是欠缺證據支持,沒有證據周焯華在賭枱底的公司得到任何收益。」
周焯華被檢察院指控,曾經在229個貴賓廳進行四萬多次賭枱底行為。梁瀚民表示,「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四萬多條賭枱底,控方都應該必需證實每一條都有發生過,每一條罪項的詳細內容。但證據只顯示了四組賭枱底,而四組參與賭枱底的人士,他們的證據都是不足夠的,證據不足又如何引證229個貴賓廳進行賭枱底?」
梁瀚民提及,整個偵查過程,司法警察都沒有到博監局及博企取得博彩紀錄,證明四萬多次賭枱底曾經發生過,而且229個地方進行賭枱底,但當中只有11個是真正屬於太陽城。
「229個貴賓廳中進行四萬多次賭枱底,但是否真實發生過、雙方如何進行博彩或如何進行賭枱底,都是不清楚的。」
內地警方證據並不能完全作準
至於清洗黑錢的控罪方面,梁瀚民表示,太陽城在匯錢的操作上並沒有產生任何收益,難以指證周焯華利用轉錢進行清洗黑錢,他請求法官注意這項。
另外,他亦談到內地警方證據的可信性。他指出,「內地證人的口供,應該以口頭方式作供,但法院單靠內地警方寄來的文書證據,並不能完全作準。」
「全部是文書證據,是內地警方整理出來的證據,而不是原來的證據,不是原來的手機證據,而且司警也沒有對內地警方證據有進一步了解。」
永利、澳娛綜合、銀河、美高梅及威尼斯人的代表律師周二也在場,他們結案陳詞是均表示認同控方的意見,並且希望要求根據證據計算賠償金額。